分别计算2020年和2021年无形资产期末的账面价值及可收回金额,判断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如果需要,计算甲公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
计算2022年7月1日处置无形资产对损益的影响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说明2022年7月1日处置时原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是否需要转出,并说明理由。
①2020年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480-480÷15=448(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2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400万元,按照孰高原则,2020年年末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20万元;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需要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年末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448-420=2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420万元。
②2021年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420-420÷14=39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40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80万元,按照孰高原则,2021年年末该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00万元;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应按照账面价值390万元计量。
2022年7月1日处置时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420-420÷14×1.5=375(万元);处置时对损益的影响金额=410-375=3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410
累计摊销(480÷15+420÷14×1.5)7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0+28)48
贷:无形资产500
资产处置损益35
处置时原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不需要转出。
理由:“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已经核算了企业因计提减值对损益的影响,在计提的当年年末会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中,期末无余额。因此,处置时不需要结转本科目的金额。企业处置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资产时,需要结转的是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即“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但是不需要结转“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第一步,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配至各资产组: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800×1 280÷(1 280+640+1 280)=320(万元);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800×640÷(1 280+640+1 280)=160(万元);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800×1 280÷(1 280+640+1 280)=320(万元)。
分配后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 280+320=1 600(万元);
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40+160=800(万元);
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 280+320=1 600(万元)。
第二步,分别对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 6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 680万元,没有发生减值;
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640万元,发生减值160(800-640)万元;
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 6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 520万元,发生减值80(1 600-1 520)万元。
第三步,将各资产组的减值损失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B资产组减值损失应分配给总部资产的金额=160×160÷800=32(万元),应分配给B资产组本身的金额=160×640÷800=128(万元);
C资产组减值损失应分配给总部资产的金额=80×320÷1 600=16(万元),应分配给C资产组本身的金额=80×1 280÷1 600=64(万元)。
综上所述,A资产组没有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0;B资产组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28万元;C资产组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64万元;总部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48(32+16)万元。
(2023)甲公司有一个生产车间,包括厂房、两项生产设备(P、Q),以及生产需要的一项专利技术。上述资产属于一个资产组。2021年至2022年,该生产车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1年,由于技术更迭和市场需求变化,该车间生产的产品销量锐减,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因此甲公司进行了减值测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进行减值测试前,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未曾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厂房3 000万元、生产设备P2 000万元、生产设备Q4 000万元、专利技术1 000万元。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7 500万元。厂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2 700万元,生产设备Q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3 000万元,生产设备P和专利技术无法单独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生产设备Q的账面原值为5 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折旧1 000万元。考虑资料(1)中所述的减值影响后,预计的剩余使用寿命为4年。该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2022年5月31日,该生产车间正式停工。甲公司开始对生产设备Q进行技术改造,购入新型的核心部件,将原部件拆除报废。新部件的成本为50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原部件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更换部件另发生安装调试费1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2022年7月31日,生产设备Q完成了技术改造。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厂房分摊的减值金额750[(10 000-7 500)×30%]万元>厂房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300(3 000-2 700)万元,因此,厂房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0万元。生产设备Q分摊的减值金额1 000[(10 000-7 500)×40%]万元=生产设备Q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1 000(4 000-3 000)万元,因此,生产设备Q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 000万元。
生产设备P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2 000-(10 000-7 500)×20%=2 000-500=1 500(万元);
专利技术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1 000-(10 000-7 500)×10%=1 000-250=750(万元)。
厂房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450(750-300)万元在生产设备P和专利技术之间进行二次分摊:
生产设备P应计提的减值准备=500+450×1 500÷(1 500+750)=800(万元);
专利技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250+450×750÷(1 500+750)=400(万元)。
计提减值后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厂房=3 000-300=2 700(万元);
生产设备P=2 000-800=1 200(万元);
生产设备Q=4 000-1 000=3 000(万元);
专利技术=1 000-400=600(万元)。
生产设备Q的账面价值=3 000-3 000÷4÷12×5=2 687.5(万元)。
开始技术改造,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2 687.5
累计折旧(1 000+3 000÷4÷12×5)1 31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 000
贷:固定资产5 000
发生改造支出:
借:在建工程510
贷:银行存款510
报废旧部件:
借:营业外支出300
贷:在建工程300
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2 897.5
贷:在建工程2 8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