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应确认的商誉。
分别编制甲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分录和 2021年 5 月 20 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售部分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分录。
编制甲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乙公司剩余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分录。
分别编制甲公司 2021 年年末和 2022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
2020 年 1 月 1 日取得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
贷:银行存款 12 000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 180
贷:投资收益 180
2021 年 5 月 20 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80
贷:应收股利 180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售部分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1÷3)4 000
投资收益 500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原账面价值为 8 000(12 000×2÷3)万元,大于原投资时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 400(16 000×40%)万元,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处置部分投资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之前实现的净损益为 360(900×40%)万元,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处置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实现净利润 300 万元,同时处置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300 万元,综合考虑上述事项,此期间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产生影响。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60
贷:盈余公积 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24
① 2021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40%)40
贷:投资收益 40
② 2022 年年初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8 000 + 360 + 40 = 8 400(万元)。2022 年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份额= 25 000×40% = 10 000(万元),即发生了超额亏损,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限,2022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8 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400




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时,未实现关联交易损益应从净利润中抵销,乙公司调整后的下半年净利润=(1 700-1 000)-(1 200- 900)×(1-30%)=490(万元),甲公司2022年年末因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确认投资收益=490×40%=196(万元),选项C当选。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96
贷:投资收益 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