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1)和(2),计算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 2021 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损益,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3),计算甲公司出售所持乙公司 18% 股权产生的损益,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4)和(5),编制甲公司与持有及出售乙公司股权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3 000×7 = 21 0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1 000
贷:股本 3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8 000
初始投资成本 21 000 万元大于投资时点应享有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7 100(57 000×30%)万元,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公司经调整后的净利润 = 3 800 - [26 000 -(35 000 - 15 000)]÷20 -(400- 200)×50% = 3 4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 2021 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损益= 3 400×30% = 1 02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 020
贷:投资收益 1 02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300×30%)90
贷:其他综合收益 90
甲公司出售所持乙公司 18% 股权产生的损益= 14 400 + 9 600 -(21 000 + 1 020+ 90)= 1 89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4 4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9 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1 000
——损益调整 1 020
——其他综合收益 90
投资收益 1 890
借:其他综合收益 90
贷:盈余公积 9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1
相关会计分录: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4 000 - 9 600)4 4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 400
2023 年 1 月 1 日:
借:银行存款 14 0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9 600
——公允价值变动 4 4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4 400
贷:盈余公积 44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 960



甲公司会计处理错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按应享有的份额 600(2 000×30%)万元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
由于账上已经有一笔错误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600
贷:投资收益 600
故更正分录只需补一笔以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
综上所述,选项 C 当选。


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2 000 + 3 000)-(3 300 + 500 + 150 + 50)+ 50= 1 050(万元),选项 A 不当选;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剩余 12% 的股权,无法再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出售当日的公允价值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初始入账价值为 3 000 万元,选项 B 当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因被投资单位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享有份额为 150 万元,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损益,应转入留存收益,确认留存收益为 150 万元,选项 D 当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不产生其他综合收益,选项 C 不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300
——损益调整 500
——其他综合收益 150
——其他权益变动 50
投资收益 1 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50
贷:盈余公积 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贷:投资收益 50

甲公司对乙公司进行股票投资的相关资料如下:
(1)2020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 12 000 万元从非关联方取得乙公司 60% 的有表决权股份,并于当日取得了对乙公司的控制权。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6 000 万元,其中,股本 8 000 万元,资本公积 3 000 万元,盈余公积 4 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1 000 万元,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相同,本次投资前,甲公司不持有乙公司股份且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乙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一致。
(2)乙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净利润为 900 万元。
(3)乙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对外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300 万元,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分派完毕。
(4)2021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中的 1/3 出售给非关联方,所得价款4 500 万元全部存入银行,当日,甲公司丧失对乙公司的控制权,但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5)乙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400 万元,其中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实现的净利润为 300 万元。
(6)乙公司 2022 年度发生亏损 25 000 万元。
其他资料:甲、乙公司每年均按当年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2020 年 1 月 1 日取得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
贷:银行存款 12 000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 180
贷:投资收益 180
2021 年 5 月 20 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80
贷:应收股利 180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售部分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1÷3)4 000
投资收益 500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原账面价值为 8 000(12 000×2÷3)万元,大于原投资时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 400(16 000×40%)万元,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处置部分投资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之前实现的净损益为 360(900×40%)万元,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处置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实现净利润 300 万元,同时处置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300 万元,综合考虑上述事项,此期间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产生影响。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60
贷:盈余公积 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24
① 2021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40%)40
贷:投资收益 40
② 2022 年年初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8 000 + 360 + 40 = 8 400(万元)。2022 年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份额= 25 000×40% = 10 000(万元),即发生了超额亏损,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限,2022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8 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