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会计处理错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按应享有的份额 600(2 000×30%)万元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正确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
由于账上已经有一笔错误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600
贷:投资收益 600
故更正分录只需补一笔以下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600
综上所述,选项 C 当选。
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2 000 + 3 000)-(3 300 + 500 + 150 + 50)+ 50= 1 050(万元),选项 A 不当选;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剩余 12% 的股权,无法再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出售当日的公允价值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初始入账价值为 3 000 万元,选项 B 当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因被投资单位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享有份额为 150 万元,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损益,应转入留存收益,确认留存收益为 150 万元,选项 D 当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为金融资产,不产生其他综合收益,选项 C 不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300
——损益调整 500
——其他综合收益 150
——其他权益变动 50
投资收益 1 000
借:其他综合收益 150
贷:盈余公积 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贷:投资收益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