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2 月 15 日,甲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投资成本= 1 700 + 2 700 = 4 400(万元),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15 000×(12%+ 18%)= 4 500(万元),大于初始投资成本,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增 100 万元,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因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不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选项 B 当选。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21 年 3 月 10 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0
2022 年 2 月 15 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4 4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 200
——公允价值变动 400
银行存款 2 700
盈余公积 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借:其他综合收益 400
贷:盈余公积 4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由于原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故甲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乙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1 500万元)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15 600万元)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购买日之前持有乙公司股权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当期损益。故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1 500+15 600 =17 100(万元),选项D当选。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7 1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银行存款 15 600
盈余公积 3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0
贷:盈余公积 2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0
提示:当将原股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时,其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不能转当期损益(应转留存收益)。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16 800+200=17 000(万元),取得股权日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17 500(70 000×25%)万元,大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权益法下企业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17 500万元,选项B当选。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7 000
贷:银行存款 17 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5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

甲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取得乙公司 40% 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8 000 万元,账面价值为6 800 万元,若取得股权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原因为一批库存商品,其账面价值为 1 6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2 800 万元。该批商品于 2021 年对外销售80%(销售价为 2 500 万元),2022 年对外销售 20%(销售价为 600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在对乙公司的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时,需对乙公司净利润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2021 年、2022 年应分别从乙公司净利润中调整的金额为( )万元。

2022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 4 900 万元取得乙公司 20% 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为 26 000 万元。2022 年 9 月,甲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 800 万元的商品以1 2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该商品作为存货核算。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第三方出售。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 2022 年净利润为 2 200 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若甲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中的会计处理错误的是( )。
此交易为顺流交易,若甲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如下:
借:营业收入 (1 200×20%)240
贷:营业成本 (800×20%)160
投资收益 80
选项 D 当选。

甲公司对乙公司进行股票投资的相关资料如下:
(1)2020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 12 000 万元从非关联方取得乙公司 60% 的有表决权股份,并于当日取得了对乙公司的控制权。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6 000 万元,其中,股本 8 000 万元,资本公积 3 000 万元,盈余公积 4 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1 000 万元,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均相同,本次投资前,甲公司不持有乙公司股份且与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乙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一致。
(2)乙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净利润为 900 万元。
(3)乙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对外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300 万元,并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分派完毕。
(4)2021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中的 1/3 出售给非关联方,所得价款4 500 万元全部存入银行,当日,甲公司丧失对乙公司的控制权,但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5)乙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400 万元,其中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实现的净利润为 300 万元。
(6)乙公司 2022 年度发生亏损 25 000 万元。
其他资料:甲、乙公司每年均按当年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题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2020 年 1 月 1 日取得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
贷:银行存款 12 000
2021 年 5 月 10 日在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 180
贷:投资收益 180
2021 年 5 月 20 日收到现金股利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80
贷:应收股利 180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售部分乙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1÷3)4 000
投资收益 500
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原账面价值为 8 000(12 000×2÷3)万元,大于原投资时点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6 400(16 000×40%)万元,不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处置部分投资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自购买日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之前实现的净损益为 360(900×40%)万元,应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处置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实现净利润 300 万元,同时处置期初至处置日之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300 万元,综合考虑上述事项,此期间并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产生影响。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60
贷:盈余公积 36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24
① 2021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40%)40
贷:投资收益 40
② 2022 年年初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8 000 + 360 + 40 = 8 400(万元)。2022 年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份额= 25 000×40% = 10 000(万元),即发生了超额亏损,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限,2022 年年末确认投资损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8 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