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节选)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 2018 年年末存款余额最小的 5 个银行账户合计金额小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A 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银行存款余额对财务报表不重要,决定不对其实施函证程序,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理由。
(2)A 注册会计师填制了应收账款询证函电子版,由甲公司财务人员核对信息、打印并加盖甲公司印章,由 A 注册会计师装函并寄发。
(3)甲公司国内供应商丙公司的回函未加盖印章,A 注册会计师与丙公司财务人员电话核实了回函信息,据此认可了回函结果,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电话沟通情况。
(4)注册会计师在甲公司销售人员陪同下实地走访其客户丁公司,并现场函证应收账款余额及本年销售额。在丁公司财务人员与甲公司销售人员对账并办理回函手续时,A 注册会计师前往采购部门访谈了采购经理,结果满意。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4)项,逐项指出 A 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2)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亲自核对询证函的信息,而不是由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核对。
(3)不恰当。应要求被询证者加盖印章后重新回函。
(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2018)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 2017 年年末的一笔大额银行借款已于 2018 年年初到期归还。A 注册会计师检查了还款凭证等支持性文件,结果满意,决定不实施函证程序,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不实施函证程序的理由。
(2)A 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为尽早识别可能存在的错报,在期中审计时对截至 2017 年 9 月末的余额实施了函证程序,在期末审计时对剩余期间的发生额实施了细节测试,结果满意。
(3)A 注册会计师对应收乙公司的款项实施了函证程序。因回函显示无差异,A 注册会计师认可了管理层对应收乙公司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处理。
(4)A 注册会计师拟对甲公司应付丙公司的款项实施函证程序。因甲公司与丙公司存在诉讼纠纷,管理层要求不实施函证程序。A 注册会计师认为其要求合理,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结果满意。
(5)A 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应付账款存在低估风险,因此,在询证函中未填列甲公司账面余额 , 而是要求被询证者提供余额信息。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 A 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应当对重要的银行借款实施函证程序。
(2)不恰当。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时,应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函证,只有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才可以在期中实施函证。
(3)不恰当。函证不能为应收账款的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
(4)不恰当。还应考虑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以及管理层的诚信度。
(5)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