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企业为制造企业,6月A材料的购进、发出和储存情况如下:月初A材料结存400件,金额为4 000万元。本月6日、20日和28日分别购买A材料600件、700件和400件,单价分别为12万元、13万元和14万元。本月10日、26日分别发出500件和900件。本月发出的材料中,90%用于产品生产,4%为企业管理部门耗费,6%为销售部门耗费。假定本期生产的产品全部未对外销售。若该企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材料成本,则计入销售费用的发出材料金额为(  )万元。
  • A.16 625
  • B.14 962.5
  • C.997.5
  • D.665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6月6日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4 000+600×12)÷(400+600)=11.2(万元),6月20日移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4 000+600×12-500×11.2+700×13)÷(400+600-500+700)=12.25(万元),本月发出材料成本=11.2×500+12.25×900=16 625(万元),其中6%为销售部门耗费,因此计入销售费用的发出材料金额=16 625×6%=997.5(万元),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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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二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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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4月5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原材料,该批原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 400万元。2022年4月25日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当日,支付加工费40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52万元和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万元。假定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以不高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不考虑其他因素,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
  • A.1 800
  • B.1 852
  • C.2 000
  • D.2 052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直接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故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 400+400+200=2 000(万元),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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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企业为外购存货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应计入存货成本的有(  )。
  • A.采购人员的差旅费
  • B.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 C.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D.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采购人员的差旅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选项A不当选;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应计入存货成本,选项B当选;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计入存货成本,选项C当选;自然灾害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不计入存货成本,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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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填列的有(  )。
  • A.原材料
  • B.周转材料
  • C.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
  • D.生产成本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原材料、周转材料、生产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存货”项目,选项A、B、D当选;企业采购的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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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存货的会计处理中,表述正确的有(  )。
  • A.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进行计量,任何情况下均应按单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B.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谨慎性
  • C.如果已销售存货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成本的同时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D.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选项A不当选;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谨慎性,选项B当选;如果已销售存货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成本的同时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选项C当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冲减资产减值损失,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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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材料,甲企业计划将收回的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2022年有关该业务的资料如下:

(1)7月1日,甲企业发出材料,其实际成本为200万元。

(2)7月29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40万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5.2万元和消费税26.67万元。

(3)7月30日,材料加工完成,甲企业收回该委托加工材料并验收入库。

其他资料: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由于甲企业收回加工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未来可以抵扣,因此,该消费税不应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收回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200+40=24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

 贷:原材料200

②支付加工费、增值税、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

      ——应交消费税26.67

 贷:银行存款71.87

③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

借:原材料240

 贷:委托加工物资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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