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注册会计师在归档期间对审计工作底稿作出的事务性变动的有( )。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集团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集团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子公司乙公司为重要组成部分,聘请XYZ会计师事务所为其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A注册会计师认为XYZ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不是基于集团审计目的,因此未了解XYZ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2)丙公司为甲集团内专门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子公司。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丙公司财务信息对集团财务报表不具有财务重大性,因此将其识别为不重要组成部分,并在集团层面实施了分析程序。
(3)对于具有财务重大性的子公司丁公司,A注册会计师基于其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结果,评价了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针对丁公司特别风险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恰当性。
(4)在考虑了以前年度审计经验后,A注册会计师决定对合并过程直接实施实质性程序,包括评价所有组成部分是否均已包括在集团财务报表中,合并调整和重分类事项的适当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舞弊风险因素或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5)A注册会计师决定对子公司戊公司实施特定程序,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针对在建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对于与戊公司相关的期后事项,A注册会计师未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但应当向集团项目组告知其注意到的、可能需要在集团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恰当。
(2)不恰当。应当考虑组成部分的性质或情况是否可能存在导致甲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从而可能被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
(3)不恰当。应当参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
(4)不恰当。应当了解集团层面的控制和合并过程。
(5)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