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1),分别计算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
根据资料(1)和资料(2),计算甲公司2022年5月31日停工改造前生产设备Q的账面价值,并编制与生产设备Q技术改造相关的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2)和资料(3),分别判断甲公司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生产设备Q和闲置的厂房是否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并说明理由。
进行减值测试前,各资产的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
厂房占比=3 000÷(3 000+2 000+4 000+1 000)=30%。
生产设备P占比=2 000÷(3 000+2 000+4 000+1 000)=20%。
生产设备Q占比=4 000÷(3 000+2 000+4 000+1 000)=40%。
专利技术占比=1 000÷(3 000+2 000+4 000+1 000)=10%。
厂房分摊的减值金额为750[(10 000-7 500)×30%]万元,大于厂房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300(3 000-2 700)万元,因此,厂房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0万元。
生产设备Q分摊的减值金额为1 000[(10 000-7 500)×40%]万元,等于生产设备Q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1 000(4 000-3 000)万元,因此,生产设备Q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 000万元。
生产设备P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2 000-(10 000-7 500)×20%=2 000-500=1 500(万元)。
专利技术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1 000-(10 000-7 500)×10%=1 000-250=750(万元)。
厂房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450(750-300)万元需在生产设备P和专利技术之间进行二次分摊。
生产设备P应计提的减值准备=500+450×1 500÷(1 500+750)=800(万元)。
专利技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250+450×750÷(1 500+750)=400(万元)。
计提减值后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厂房=3 000-300=2 700(万元)。
生产设备P=2 000-800=1 200(万元)。
生产设备Q=4 000-1 000=3 000(万元)。
专利技术=1 000-400=600(万元)。
①甲公司2022年5月31日停工改造前生产设备Q的账面价值=3 000-3 000÷4÷12×5=2 687.50(万元)。
②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a.开始技术改造,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2 687.50
累计折旧(1 000+3 000÷4÷12×5)1 312.5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 000
贷:固定资产5 000
b.发生改造支出:
借:在建工程510
贷:银行存款510
c.报废旧部件:
借:营业外支出300
贷:在建工程300
d.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2 897.50
贷:在建工程2 897.50
①生产设备Q不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理由:虽然生产设备Q已签订出售协议,但尚处在更新改造中,不满足当前状况下可立即出售的条件,因此生产设备Q不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②厂房应当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理由:厂房已签订出售协议,在常规时间内清空厂房不影响其符合可立即出售的条件,且预期能够于1年内完成出售,因此厂房应当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企业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有关报告分部判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企业在判断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时,应分析其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下列各项有关可变回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