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1)和(2),计算甲公司2022年5月31日停工改造前生产设备Q的账面价值,并编制与生产设备Q技术改造相关的会计分录。
根据资料(2)和(3),分别判断甲公司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中期财务报表中,生产设备Q和闲置的厂房是否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并说明理由。
进行减值测试前,各资产的账面价值比例分别为:
厂房占比=3 000÷(3 000+2 000+4 000+1 000)=30%;
生产设备P占比=2 000÷(3 000+2 000+4 000+1 000)=20%;
生产设备Q占比=4 000÷(3 000+2 000+4 000+1 000)=40%;
专利技术占比=1 000÷(3 000+2 000+4 000+1 000)=10%。
厂房分摊的减值金额为750[(10 000-7 500)×30%]万元,大于厂房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300(3 000-2 700)万元,因此,厂房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0万元。
生产设备Q分摊的减值金额为1 000[(10 000-7 500)×40%]万元,等于生产设备Q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1 000(4 000-3 000)万元,因此,生产设备Q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 000万元。
生产设备P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2 000-(10 000-7 500)×20%=2 000-500=1 500(万元);
专利技术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1 000-(10 000-7 500)×10%=1 000-250=750(万元)。
厂房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450(750-300)万元需在生产设备P和专利技术之间进行二次分摊。
生产设备P应计提的减值准备=500+450×1 500÷(1 500+750)=800(万元);
专利技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250+450×750÷(1 500+750)=400(万元)。
计提减值后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厂房=3 000-300=2 700(万元);
生产设备P=2 000-800=1 200(万元);
生产设备Q=4 000-1 000=3 000(万元);
专利技术=1 000-400=600(万元)。
①甲公司2022年5月31日停工改造前生产设备Q的账面价值=3 000-3 000÷4÷12×5=2 687.50(万元)。
②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a.开始技术改造,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2 687.50
累计折旧(1 000+3 000÷4÷12×5)1 312.5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 000
贷:固定资产5 000
b.发生改造支出:
借:在建工程510
贷:银行存款510
c.报废旧部件:
借:营业外支出300
贷:在建工程300
d.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2 897.50
贷:在建工程2 897.50
①生产设备Q不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理由:虽然生产设备Q已签订出售协议,但尚处在更新改造中,不满足当前状况下可立即出售的条件,因此生产设备Q不应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②厂房应当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理由:厂房已签订出售协议,在常规时间内清空厂房不影响其符合可立即出售的条件,且预期能够于1年内完成出售,因此厂房应当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企业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有关报告分部判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经营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确定为报告分部:(1)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3)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因此,选项A、B当选。W经营分部在本年度达到报告分部的确定条件,应将其作为单独的报告分部,虽然上年度未达到报告分部的确定条件,出于可比性要求,应首先考虑重述以前会计期间的分部信息,以将该经营分部反映为一个报告分部。因此,选项C不当选。经营分部未满足上述10%重要性标准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报告分部:(1)企业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可以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2)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3)不将该经营分部直接指定为报告分部,也不将该经营分部与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合并为一个报告分部的,企业在披露分部信息时,应当将该经营分部的信息与其他组成部分的信息合并,作为其他项目单独披露。因此,选项D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