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主体中,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其会计核算不适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
期末“坏账准备”科目应有余额=预计信用减值损失=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预计可收回金额。2021年12月31日,预计信用减值损失=500-410=90(万元);目前“坏账准备”科目余额=30(万元) ,还应当补提坏账准备=90-30=60(万元),选项C正确。
【知识点拓展】
1.应收款项预计信用减值损失通常按照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和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
2.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的坏账准备金额-(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或+)“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注意]
1.若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正数,则应补提;若为负数,则应冲回;
2.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
企业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 )
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知识点拓展】
1.其他应收款包括的主要内容: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2.其他应付款包括的主要内容:
(1)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
(2)应付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
(3)租入包装物支付的租金;
(4)出租或出借包装物向客户收取的押金;
(5)存入保证金等。
选项ABCD的说法都是正确的。
【知识点拓展】
逐步结转分步法与平行结转分步法的对比:
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三家独立公司。2022 年至 2023 年,甲公司发生与股权投资相关的业务如下:
(1)2022 年 1 月 10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230 万元取得乙公司 25% 有表决权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当日,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1 000 万元,与账面价值相符。
(2)2022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以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作为对价对丙公司进行投资,取得丙公司60% 的股权,且能够对丙公司实施控制。该无形资产原值为 900 万元,已计提累计摊销 100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60 万元,投资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750 万元。当日,丙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 000 万元。
(3)2022 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 100 万元,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200 万元。
(4)2023 年 3 月 10 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80 万元。3 月 20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并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投资属于以合并方式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调整其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230
贷:银行存款 230
调整长期股权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20
贷:营业外收入 20
甲公司对于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并确定合并成本。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 750
累计摊销 1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0
贷:无形资产 900
资产处置损益 10
甲公司采用权益法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乙公司实现净利润 100 万元,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00×25%)25
贷:投资收益 25
甲公司采用成本法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丙公司实现净利润 200 万元,甲公司不作账务处理。
3 月 10 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80×25%)2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 20
3 月 20 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20
贷:应收股利 20
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末余额= 250(资料 1)+ 750(资料 2)+ 25(资料 3)- 20(资料 4)= 1 005(万元)。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知识点拓展】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确认收入
1.判断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2.确认收入
(1)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评估已实现的结果、时间进度、已完工或交付的产品等产出指标,或采用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等投入指标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①本期确认收入=交易价格×履约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确认收入
②成本=实际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