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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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优先学结业测试—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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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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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判断题]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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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判断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 (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不属于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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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2022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办公设备,合计 100 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付款。7 月 15 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 2 个月的 1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甲公司遂请求关联企业丁公司提供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票据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请求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
(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保证无效;
(2)汇票未记载保证日期,保证无效;
(3)甲公司没有提供抵押,保证无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保证有效;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要求2]
答案解析: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2)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有效,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要求3]
答案解析: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3)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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