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选项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选项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选项A: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选项B:普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选项A不当选;合伙企业的商誉属于合伙企业的无形资产,选项B当选;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完整的统一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选项C当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D当选

(1)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选项C不当选;(2)普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选项D不当选。
【知识链接】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规则:约定→协商→实缴→平均。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本题表述错误。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依法登记的事项有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出资额、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选项C当选。普通合伙企业应当依法备案下列事项:合伙协议、合伙期限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合伙企业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选项A、B、D为应当备案的事项,不当选 。
【知识链接】
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 |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 |
登记事项 | 名称、类型、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出资额、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包括其委派的代表姓名) |
备案事项 | 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合伙企业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