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除权判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公示催告期届满,无真正的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可以在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未申请的,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选项A、B不当选;利害关系人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在除权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及时申报权利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除权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除权判决,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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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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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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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3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23年6月5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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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在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时,未将乙的姓名记载于被背书人栏内。乙发现后将自己的姓名填入被背书人栏内。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填入自己姓名的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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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所以选项A、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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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质押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1)选项AB: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或者质押背书的,背书行为无效。但是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2)选项CD:经质押背书,被背书人取得票据质权,票据质权人有权以相当于票据权利人的地位行使票据权利,包括行使付款请求权、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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