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退税款
-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内就地申报预缴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11月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 000×25%=5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间分摊,各二级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依据题干数据,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500×50%=2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二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二级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依据题干数据,上海分公司分摊比例
=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
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
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0.35×[400÷(400+1 600)]+0.35×[100÷(100+300)]+0.30×[500÷(500+2 000)]
=0.07+0.0875+0.06
=0.2175。
上海分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50×21.75%×=54.37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依据题干数据,南京分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50-54.375=195.62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选项B错误】汇总纳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间分摊,各二级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
【选项C错误】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按照各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二级分支机构;各二级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D。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3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1 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 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75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 340元。
(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3 000元,合同约定分三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 200元。
(3)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78 000元。
(4)月末盘点时发现库存上月外购原材料因保管不善霉烂变质,成本为14 000元,不考虑运费成本。
其他有关资料: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的规定并在本月进行了用途确认。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D错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 200元,以45 200元为基础计算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45 200÷(1+13%)×13%=5 2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售袋装食品的销项税额=678 000÷(1+13%)×13%=78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14 000×13%=1 82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项税额=45 200÷(1+13%)×13%+678 000÷(1+13%)×13%=83 200(元)。
甲食品厂10月进项税额=21 000+6 500+975=28 475(元)
甲食品厂10月应纳增值税=83 200-28 475+1 820=56 545(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甲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游服务。2023年5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720.8万元,其中替游客向其他单位支付交通费53万元、住宿费25.44万元、门票费22.26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工资2.12万元。
(2)将本年购入商铺对外出租,每月含税租金10.9万元,本月一次性收取3个月的含税租金32.7万元。
(3)购进职工通勤用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7.8万元。
(4)购进广告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
(5)购进电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18万元。
(6)购进会议展览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4万元。
已知:取得的扣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甲旅游公司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选项B】、餐饮费、交通费【选项A】、签证费、门票费【选项C】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6%。
依据题干数据,甲旅游公司当月提供旅游服务应缴纳增值税=(720.8-53-25.44-22.26)÷(1+6%)×6%=35.1(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
依据题干数据,甲旅游公司当月对外出租商铺应缴纳增值税=32.7÷(1+9%)×9%=2.7(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当月提供旅游服务应缴纳增值税=(720.8-53-25.44-22.26)÷(1+6%)×6%=35.1(万元)
当月对外出租商铺应缴纳增值税=32.7÷(1+9%)×9%=2.7(万元)。
甲旅游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35.1+2.7-0.6-0.18-2.4=34.6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某自行车制造企业,2023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 000万元,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为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4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5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数额=200+50=2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200×14%=28(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60-28=3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度准予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200×5%=1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 000×15%=3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额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至多可以抵免2023年的应纳所得税额500×10%=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某镇企业2022年12月底经批准征用一块耕地,占地面积5 000平方米,五等地段,用于厂区内绿化,2023年12月经批准征用一块非耕地,占地面积3 000平方米,属于三等地段。其中医院,托儿所各占1 000平方米,其余为工作区,三等地段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3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元/平方米。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收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该企业绿化用地2022年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绿化用地2024年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 000×2=10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需要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3 000-1 000-1 000)×3=3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我国公民张某是境内某科技公司工程师,2023年张某的收入如下:
(1)在该科技公司每月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基本工资15 000元。
(2)12月份从该科技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 000元,张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3)张某为该科技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 000元。
(4)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5 000元。
(5)向该科技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张某为独生子女,有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平均分摊扣除,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张某扣除。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的,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依据题干数据,张某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30 000÷12=2 500(元)。
根据下图税率表可得,张某12月份从该科技公司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 000×3%=9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A错误】纳税人有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享受子女教育支出扣除。
【选项C错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工、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张某与其配偶约定子女教育支出平均分摊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汪某从该科技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 000×12+20 000-5 000×12-2 000×12×50%-1 000×12-3 000×12)×10%-210=7 79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下表)。
依据题干数据,张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 000×(1-20%)×20%×12=9 6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中法定免税项目包括:
①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选项B】
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选项D】
⑤保险赔款。【选项C】
⑥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⑧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⑨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⑩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