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股权转让所得=650-300=350(万元)。


下列关于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金额的说法,符合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选项AC,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选项BD,捐赠股权、房产的,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

甲国一艘游艇2023年4月20日驶入我国某港口,游艇负责人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领取了停留期限为30日的吨税执照。已知游艇配置两台发动机,每台功率为1680千瓦。甲国与我国签订了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船舶净吨位不超过2000吨,执照期限30日的优惠税率为1.5元/吨。该游艇负责人应缴纳船舶吨税( )元。
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的游艇,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05吨。吨位=1680×2×0.05=168(吨);应缴纳船舶吨税=168×1.5=252(元)。

下列关于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的说法,符合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的是( )。
选项B,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选项C,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选项D,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扣除。

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个人的下列应税所得中,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有( )。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

2020年注册成立的某机械制造企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企业职工总人数280人(其中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40人,大专以上学历职工140人)营业收入72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销售成本3100万元,税金及附加70万元,销售费用1850万元,管理费用730万元,财务费用28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企业自行核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1370万元,拟以此为基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3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2022年度企业核算中存在以下情况,该企业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1)营业收入中含单独计算的转让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特许收入1280万元(其中包括该独占许可使用权相关原材料转让收入20万元)。经确认准予扣除的与转让独占许可使用权收入相关的成本为270万元。相关税金及附加30万元,与转让原材料收入相关成本10万元。
(2)10月购置新燃油商用车一辆,支付不含税购置金额24万元,缴纳车购税2.4万元,当月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投入使用。该商用车2022年度既未计提折旧也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3)销售费用中含全年支出的广告费1200万元,以及支付给合法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产品推销佣金240万元,(其中转账支付200万元,现金支付40万元),依据服务协议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推销收入金额共计3000万元。
(4)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符合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规定的新产品境内研发费用430万元。
(5)计入成本费用中合理的实发工资总额4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发生职工福利费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6万元。
(注:燃油车用直线法折旧,年限4年,无残值,车船税年税额12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E,对职工学历无要求。
技术转让收入不包含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则技术转让收入为1280-20=1260(万元);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1260-270-30=960(万元)。
应计提折旧金额=(24+2.4)÷4÷12×2=1.1(万元);应缴纳车船税金额=1200÷12×3÷10000=0.03(万元),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1+0.03=1.13(万元)。
广宣费的扣除限额为销售收入的15%,扣除限额为7200×15%=1080(万元),实际发生额1200万元,应纳税调增1200-1080=120(万元);
发生的佣金扣除限额为合同收入金额的5%,则扣除限额=3000×5%=150(万元),实际发生佣金支出240万元,其中现金转账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佣金支出应纳税调增=240-150=90(万元)。
广告费和佣金合计应纳税调增=120+90=21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7200×5%=36(万元),扣除限额2=80×60%=48(万元),扣除限额为36万元,实际发生金额80万元,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80-36=44(万元);研发费用可以加计100%扣除,则研发费用应纳税调减4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50×8%=36(万元),实际发生额46万元,应纳税调增46-36=1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50×14%=63(万元),实际发生额75万元,应纳税调增75-63=12(万元);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50×2%=9(万元),实际拨缴8万元,未超过限额,无需纳税调整。
则合计应纳税调整金额=44-430+10+12=-364(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1370-960-1.13+210-364)×15%+(960-500)×50%×25%=95.7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