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产品生产的设备发生的日常修理费用按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不影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选项B错误,
弃置费用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不影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选项E错误。
甲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折价发行3年期、面值为4500万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4379.72万元,该债券每年年末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票面利率为5%,实际利率为6%。甲公司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则2022年度该债券应确认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2021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4379.72×(1+6%)-4500×5%=4417.5(万元),2022年该债券应确认的利息费用=4417.5×6%=265.05(万元)。
长江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甲材料期末账面余额为800万元,数量为200吨,甲材料专门用于生产与黄河公司签订的不可撤销合同约定的乙产品300台,合同约定:乙产品每台售价为4.1万元,将甲材料加工成300台乙产品尚需加工费360万元,估计销售每台乙产品尚需发生相关税费0.4万元,期末甲材料市场上每吨售价为3.9万元,估计销售每吨甲材料尚需发生相关税费0.2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则长江公司甲材料期末的账面价值是( )万元。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交易要素是( )。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四项内容:(1)交易的金额;(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3)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4)定价政策。
股份有限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公司股份,在注销库存股时贷方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有( )。
股份有限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本公司股份,注销库存股时:
(1)回购价格高于回购股票的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先冲减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和盈余公积仍不足冲减的部分)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2)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票的面值总额时
借:股本(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
贷:库存股(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选项B和E正确。
黄河公司为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3年4月18日。黄河公司2022年发生的有关销售业务如下:
(1)2022年1月5日,与甲公司签订合同,销售单位成本为380元的W产品一批,协议约定如下:甲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采购量不超过800件,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为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第一季度采购量超过800件,每件产品销售价格为450元。甲公司1月实际采购80件,黄河公司预计甲公司第一季度采购量不超过800件。
甲公司2月因完成升级采购,当月采购600件,黄河公司预计甲公司第一季度采购量将超过800件。截至2022年3月末,甲公司第一季度实际采购量为960件,以银行存款支付。
(2)2022年10月,黄河公司向乙公司组合销售X、Y、Z产品。给予折扣后的交易总价为14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产品总成本是10万元。X产品单独销售的售价是8万元,黄河公司经常以8万元的售价单独销售X产品;Y、Z资产组合经常以6万元的价格销售,Y产品以市场调整法估计的单独售价是2万元,Z产品以成本加成法估计的单独售价是6万元。黄河公司当月交付全部产品,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款项。
(3)2022年3月1日,黄河公司和丙公司签署M产品销售合同,每件售价128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无折扣、折让,销售数量为150件,单位成本是960元。当日黄河公司交付50件M产品,剩余M产品在3个月内交付。4月1日,市场上出现竞争产品,单价为每件1050元,为维护客户关系,当日黄河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将剩余的100件M产品按每件1050元的价格销售。黄河公司于5月30日交付剩余产品,款项存入银行。
(4)2022年11月1日,黄河公司向丁公司销售200件N产品,单位售价为18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单位成本为120元,产品已经发出,款项尚未收到。同时销售协议约定,丁公司应于2022年12月31日支付货款,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丁公司有权退回没有损毁的N产品。黄河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N产品的退货率为20%。2022年12月31日,黄河公司重新估计退货率为10%。2023年3月31日,N产品实际退回15件。
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2月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00+80)×450-80×500=266000(元)=26.6(万元)。
Z产品的售价=(14-8)/(2+6)×6=4.5(万元)。
价格折让是市场条件的变化引发,这种变化是黄河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根据其所获得的相关信息无法合理预期的,由此导致的合同各方达成协议批准对原合同价格做出的变更,不属于可变对价,应作为合同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合同变更未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黄河公司已转让的商品(已转让的50件M产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未转让的100件M产品)之间可明确区分,因此,该合同变更应作为原合同终止及新合同订立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退回15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调整2022年的利润,故对2023年利润总额的影响为0。
对黄河公司2023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960×450×13%+140000×13%+(1280×50+100×1050)×13%+(200-15)×180×13%=100659(元)。
对黄河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额=960×(450-380)+(140000-100000)+(1280×50+100×1050-960×150)+(180-120)×(200-15)=14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