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为( )元。
甲食品厂10月销售袋装食品的销项税额为( )元。
甲食品厂10月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为( )元。
- A、52 385
- B、54 205
- C、54725
- D、56 545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D错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 200元,以45 200元为基础计算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45 200÷(1+13%)×13%=5 2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售袋装食品的销项税额=678 000÷(1+13%)×13%=78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14 000×13%=1 82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项税额=45 200÷(1+13%)×13%+678 000÷(1+13%)×13%=83 200(元)。
甲食品厂10月进项税额=21 000+6 500+975=28 475(元)
甲食品厂10月应纳增值税=83 200-28 475+1 820=56 545(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某生产小电器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 000元,增值税2 600元;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50 000元,增值税6 500元。
(2)委托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塑料材料,关税完税价格35 000元,关税税率6%,支付了相关税费将材料运回企业。
(3)销售50件自产A型小家电,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3 600元。
(4)将5件A型小家电赠送客户试用。
本题考查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关税=35 000×6%=2 1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增值税=35000×(1+6%)×13%=4 823(元)。
【注意】进口货物环节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不区分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按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选项A正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B错误】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选项C正确】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的税金合计=2 100+4 823=6 923(元)。
【选项D错误】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应税行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业务(3)应缴纳的增值税=13 600×1%=136(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应税行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题干数据,业务(3)应缴纳增值税=13 600×1%=136(元)
业务(4)应缴纳增值税=13 600÷50×5×1%=13.6(元)
该企业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36+13.6=149.6(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23年11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 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 600万元、300万元、2 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0。2023年12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11月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 000×25%=5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间分摊,各二级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依据题干数据,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500×50%=2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二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二级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依据题干数据,上海分公司分摊比例
=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
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
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0.35×[400÷(400+1 600)]+0.35×[100÷(100+300)]+0.30×[500÷(500+2 000)]
=0.07+0.0875+0.06
=0.2175。
上海分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50×21.75%×=54.37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依据题干数据,南京分公司应预缴企业所得税=250-54.375=195.62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选项B错误】汇总纳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间分摊,各二级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
【选项C错误】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具体核定。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按照各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二级分支机构;各二级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D。
某自行车制造企业,2023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 000万元,支付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2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5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60万元,为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4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500万元。另外,企业当年购置安全生产专用设备500万元,购置完毕即投入使用。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数额=200+50=2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200×14%=28(万元),不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60-28=3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度准予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费=200×5%=1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 000×15%=3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额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至多可以抵免2023年的应纳所得税额500×10%=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某企业2023年6月10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之后设置了账簿,进行会计核算。9月18日,会计发现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上金额填写错误,交由出具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了出具单位印章,据此进行了会计核算。2023年12月份,该企业财务人员感到自身账簿核算很不规范,容易被查出问题,便将开业以来的账簿及发票自行进行了销毁,后被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受到严厉的处罚。
本题考查账簿、凭证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所以,该企业设置账簿的法定时间应为2023年6月25日之前。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账簿、凭证管理。
【选项D错误】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本题考查发票管理。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等资料,除另有规定外,至少要保存10年,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销毁。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编造销毁清册,报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批准,然后在其监督下销毁。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D。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天然气42 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360万吨。
(2)销售自产原煤1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5 0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选煤120万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2 00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领用原煤1 000吨,同类产品不含增值税市场售价为53万元。
(5)销售天然气36 000千立方米,取得含税销售额7 400万元。
(6)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650万元,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7)购进采煤机械设备1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
已知:原煤资源税税率为10%,选煤资源税税率为6%,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
本题考查资源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直接销售,或者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按照原矿计征资源税。企业销售自产原煤实行从价计征,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业务(2)应纳资源税税额=95 000×10%=9 5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资源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或者将选矿产品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按照选矿产品计征资源税,在原矿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业务(3)和业务(4)应纳资源税税额=72 000×6%+53×10%=4 325.3(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资源税。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为9%。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当月销售天然气应纳资源税税额=7 400÷(1+9%)×6%=407.34(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资源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9 500+4 325.3+407.34=14 232.64(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销售煤,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天然气,增值税税率为9%。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95 000+72 000+53)×13%+7 400÷(1+9%)×9%=22 327.90(万元)。
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650+2.6×10=676(万元)。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22 327.90-652.6=21 651.9(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