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生产小电器的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1)外购材料一批用于生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 000元,增值税2 600元;外购一台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50 000元,增值税6 500元。(2)委托外贸企业进口一批塑料材料,关税完税价格35 000元,关税税率6%,支付了相关税费将材料运回企业。(3)销售50件自产A型小家电,共取得不含税收入13 600元。(4)将5件A型小家电赠送客户试用。
[要求1]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关税为(    )元。
  • A、1 700
  • B、1 800
  • C、2 000
  • D、2 100
[要求2]

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增值税为(    )元。

  • A、

    1 050

  • B、1 113
  • C、4 550
  • D、4 823
[要求3]下列关于该企业10月发生的业务中,说法正确的是(    )。
  • A、该企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B、该企业将5件A型小家电赠送客户试用,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客户收到货物当天
  • C、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的税金合计为6 923元
  • D、

    该企业将5件A型小家电赠送客户试用,无需缴纳增值税

[要求4]该企业业务(3)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 A、136
  • B、

    408

  • C、

    680

  • D、1690
[要求5]该企业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
  • A、136
  • B、149.6
  • C、

    297.12

  • D、0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关税=35 000×6%=2 1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2]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应缴纳增值税=35000×(1+6%)×13%=4 823(元)。

【注意】进口货物环节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不区分纳税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按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3]
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选项A正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选项B错误】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选项C正确】该企业进口塑料材料的税金合计=2 100+4 823=6 923(元)。

【选项D错误】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

[要求4]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应税行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业务(3)应缴纳的增值税=13 600×1%=136(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5]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应税行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题干数据,业务(3)应缴纳增值税=13 600×1%=136(元)

                        业务(4)应缴纳增值税=13 600÷50×5×1%=13.6(元)

                        该企业10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36+13.6=149.6(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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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组合题]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23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1 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 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75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 340元。

(2)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3 000元,合同约定分三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 200元。

(3)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78 000元。

(4)月末盘点时发现库存上月外购原材料因保管不善霉烂变质,成本为14 000元,不考虑运费成本。

其他有关资料: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的规定并在本月进行了用途确认。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D错误】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 200元,以45 200元为基础计算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售饮料的销项税额=45 200÷(1+13%)×13%=5 2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售袋装食品的销项税额=678 000÷(1+13%)×13%=78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14 000×13%=1 82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甲食品厂10月销项税额=45 200÷(1+13%)×13%+678 000÷(1+13%)×13%=83 200(元)。

                        甲食品厂10月进项税额=21 000+6 500+975=28 475(元)

                        甲食品厂10月应纳增值税=83 200-28 475+1 820=56 545(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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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某镇企业2022年12月底经批准征用一块耕地,占地面积5 000平方米,五等地段,用于厂区内绿化,2023年12月经批准征用一块非耕地,占地面积3 000平方米,属于三等地段。其中医院,托儿所各占1 000平方米,其余为工作区,三等地段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3元/平方米,五等地段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元/平方米。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凡是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收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该企业绿化用地2022年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和适用税额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绿化用地2024年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5 000×2=10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需要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3 000-1 000-1 000)×3=3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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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24年2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4 5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45 000元。

(2)购进职工食堂用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 500元。

(3)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税价款1 100 000元,同时收取储备费2 200元。

(4)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税价款31 800元,因损坏所搬运货物,向客户支付赔偿款5 300元。

(5)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取得含税价款116 600元,另外收取货物逾期保管费21 200元。

(6)发生交际应酬消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 000元。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C、D错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即为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中,储备费为价外费用。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9%。

依据题干数据,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 100 000+2 200)÷(1+9%)×9%=91 007.34(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装卸搬运服务属于现代服务,税率为6%。

依据题干数据,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31 800÷(1+6%)×6%=1 8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即为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其中,储备费为价外费用。仓储服务属于现代服务,税率为6%。

依据题干数据,甲公司当月提供货物仓储服务的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116 600+21 200)÷(1+6%)×6%=7 8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91 007.34+1 800+7 800=100 607.34(元)

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进项税额=24 500+45 000=69 500(元)

甲公司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00 607.34-69 500=31 107.34(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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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保险公司总机构设在我国某大城市,除在该大城市设立具有独立经营职能的投资分支机构(该投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能分开核算)外,还分别在我国A、B两省省城设有从事保险业务的二级分支机构。该保险公司实行以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分摊企业所得税的办法,根据2024年第一季度报表得知,公司第一季度取得利息和保费收入共计36 000万元、发生的税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共计28 000万元。此外,从公司以前年度报表中得知投资分支机构和A、B两省的二级分支机构2023年度、2024年度有关资料如下:

2023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如下表(单位:万元)


2024年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如下表(单位:万元)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2024年第一季度共计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36 000-28 000)×25%=8 000×25%=2 0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汇总纳税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分摊,各二级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

依据题干数据,总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 000×50%=1 0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二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二级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依据题干数据,投资分支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0.35×(20 000÷116 000)+0.35×(200÷1 340)+0.30×(11 000÷52 000)=6.03%+5.22%+6.35%=17.60%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投资分支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 000×50%×17.60%=176(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依据题干数据,A省分支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0.35×(40 000÷116 000)+0.35×(500÷1 340)+0.30×(15 000÷52 000)=12.07%+13.06%+8.65%=33.78%

A省分支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 000×50%×33.78%=337.8(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依据题干数据,B省分支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的分摊比例=0.35×(56 000÷116 000)+0.35×(640÷1 340)+0.30×(26 000÷52 000)=16.90%+16.72%+15%=48.62%。

B省分支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 000×50%×48.62%=486.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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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以分期付款方式销售A牌卷烟180箱,销售额65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收取货款的70%,实际收到40%。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B牌卷烟80箱,取得销售额380万元。

(2)进口一批烟丝,货物成交价300万元,甲卷烟厂另行承担并支付运抵我国口岸前的运费和保险费支出8万元。

(3)将200箱B牌卷烟移送给下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门市部当月将其对外销售,取得销售额900万元。

(4)外购一批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65万元,税额21.45万元;当月领用80%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5)税务机关检查发现,2024年3月甲厂接受乙厂委托加工一批烟丝,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已知乙厂提供烟叶的成本95万元,甲厂收取加工费20万元,乙厂尚未销售收回的烟丝。

其他相关资料:以上销售额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A牌、B牌卷烟均为甲类卷烟,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56%加每箱150元,烟丝消费税税率30%,进口烟丝关税税率10%。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依据题干数据,业务(1)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80×150÷10 000+650×56%)×70%+80×150÷10 000+380×56%=256.69+214=470.69(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2]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依据题干数据,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300+8)×(1+10%)÷(1-30%)×30%=145.2(万元)。

                        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300+8)×(1+10%)+145.2]×13%=62.92(万元)。

                        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合计=145.2+62.92=208.12(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额=900×56%+200×150÷10 000=507(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业务(4)中将外购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按照当期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已税烟丝已纳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甲厂国内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额=470.69+507-165×30%×80%=938.09(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乙厂应补缴的消费税=(95+20)÷(1-30%)×30%=49.29(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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