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卡车、货车等,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选项B: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3)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选项D: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下列关于增值税先征后退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AD: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选项B:各类图书(包括外文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50%先征后退的政策,但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选项C: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甲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的价款总额为50万元,并开具收购发票。支付运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6万元。本月领用购进成本20万元的库存烟叶(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和本月购进烟叶的80%用于生产卷烟。甲烟厂本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万元。
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开具收购发票的,按发票注明的买价乘以9%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适用13%税率的货物的,在领用时加计扣除1%。收购烟叶缴纳的烟叶税计入农产品的买价计算进项税额。甲烟厂本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50×(1+20%)×9%+50×(1+20%)×80%×1%+20×1%+0.36=6.44(万元)。
下列业务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是( )。
选项A: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非同一县(市)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需要视同销售;选项C: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选项D: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
下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行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是( )。
一般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