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增值税=2÷(1+5%)×1.5%+16÷(1+5%)×5%=0.79(万元)。


甲煤矿2023年3月销售自采与外购原煤混合的原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其中,从坑口到车站站场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上月未抵减的外购原煤不含税购进金额50万元,该地区原煤资源税税率3%。甲煤矿应纳资源税( )万元。
(1)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2)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3)甲煤矿应纳资源税=(180-8-2-50)×3%=3.60(万元)。

某森林公园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取得第一道门票含税收入62万元,在景区经营摆渡车取得含税收入6万元,景区停车场(2017年自建)收取含税停车费4万元。该公园上述业务销项税额为( )万元。
销项税额=62÷(1+6%)×6%+6÷(1+6%)×6%+4÷(1+9%)×9%=4.18(万元)。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以上场所不包括森林公园。



某锡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采锡矿原矿3000吨,取得不含税金额6000万元;将自产锡矿原矿5000吨用于加工选矿4500吨,当月销售选矿4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万元。
(2)外购锡矿原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800万元,将其与自采的锡矿原矿混合并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900万元。
(3)外购锡矿原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000万元,将其与自采锡矿原矿加工成选矿出售,取得不含税金额8500万元。
(4)外购锡矿选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500万元,将其与自产锡矿选矿混合并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200万元。
(5)开采锡矿过程中伴采锌矿原矿用于抵偿甲企业货款,该批锌矿原矿开采成本为280万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已知:当地省级政府规定锡矿原矿和选矿资源税税率分别为税率5%和4.5%;锌矿原矿资源税税率6%、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