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职位评价的原则、流程及方法。
职位评价的原则包括:①系统性原则(选项D)。②战略性原则。③标准化原则(选项B)。④员工参与原则。⑤结果公开原则。⑥实用性原则(选项C)。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D。
下列关于我国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说法,错误的是( )。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选项D错误:公司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无偿赠予或以较低价格售予公司高管人员,但对其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进行限制。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绩效考核结果的分析与应用。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划分的四种员工类型(见下图),工作态度好但工作能力不足的员工属于安分型。对于安分型的员工,组织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以提升其工作技能。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决策风格。
价值取向与模糊耐受性两个维度上各有高低的区分,组合起来,可以得到以下四种不同的决策风格。
①指导型决策者具有较低的模糊耐受性水平,倾向于关注任务和技术本身。
②分析型决策者具有较高的模糊耐受性水平以及很强的任务和技术取向。
③概念型决策者具有较高的模糊耐受性水平,并且倾向于对人和社会的关注。
④行为型决策者具有较低的模糊耐受性水平,倾向于对人和社会的关注。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几年前,某公司经理销售业绩下降,被竞争对手赶超,销售人员士气低落。为扭转不利,高层管理者任命工作能力强的老张做销售部负责人。老张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提高全体销售基本薪酬,望以此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但效果不如人意。为解决此问题,老张进行了员工调查。员工薪酬按职务、职龄和工龄确定,与工作干多干少,工作好坏无关。对此,老张改变原激励策略,决定在销售部实行绩效薪金制,将销售业绩与晋升挂钩。两年后,公司销售额翻倍,员工积极性上升。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考查双因素理论。
双因素理论区分了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激励因素是指成就感、别人的认可、工作性质、责任和晋升等因素,具备这些因素可以令员工满意,但不具备这些因素也不会招致员工的不满。保健因素是指组织政策、监督方式、人际关系、工作环境和工资等因素,具备这些因素只能使员工不产生不满情绪,但不能起到激励的作用。根据案例材料,老张改变原激励策略,决定在销售部实行绩效薪金制,将销售业绩与晋升挂钩。两年后,公司销售额翻倍,员工积极性上升,说明销售部员工更关注激励因素。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公平理论。
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指出:人们不仅关心自己的绝对报酬,而且关心自己和他人在工作和报酬上的相对关系;员工倾向于将自己的产出与投入的比率与他人(成为对照者)的产出与投入的比率相比较,来进行公平判断。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绩效薪金制。
绩效薪金制是指将绩效与报酬相结合的激励措施,通常采用的方式有计件工资、工作奖金、利润分成、按利分红等。绩效可以是个人绩效(选项D)、部门绩效和组织绩效(选项C)。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D。
本题考查绩效薪金制。
绩效薪金制的主要优点在于它可以减少管理者的工作量,因为员工为了获得更高的薪金会自发地努力工作,而不需要管理者的监督。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某公司受经济环境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三年来持续亏损,急需降低经营成本,为此,公司计划实施经济性裁员20名。公司提前20日向工会说明了相关事项,听取了工会意见,之后向劳动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了裁员方案,随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书面同意企业实施裁员。得知被列入裁员名单后,赵某和李某非常不满。赵某觉得自己离退休都不到两年了,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李某更是不满,认为自己在公司工作时曾被确认因工负伤,还被认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公司不能这样甩包袱。已知,公司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是5 000元,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 5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 000元。近两年来,赵某和李某的月工资都是4 000元。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解除。
选项A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