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1)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应缴纳消费税=12 000×0.5+5×12 000×20%=18 000(元)。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所以,干红酒和粮食白酒成套销售,应按照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2)销售礼品盒6000套应缴纳消费税=(2+2)×6 000×0.5+6 000×300×20%=372 000(元)。
(3)该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8 000+372 000=390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对于既无须特别鼓励使用,也无须特别加以限制使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劳务,应采取的收费政策是( )。
本题考查公共定价。
平价政策一般适用于从全社会的利益来看,既无须特别鼓励使用,也无须特别加以限制使用的公共物品和公共劳务,如公路、公园、铁路、医疗等。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职工个人消费等方面要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其计税价格核定如下: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产品按计税价格所计算的销项税额分别按其用途记入相应科目。
所以,该批高档化妆品的组成计税价格=10 000×(1+5%)÷(1-15%)=12 352.94(元);
应缴纳增值税=12 352.94×13%=1 605.88(元);
应缴纳消费税=12 352.94×15%=1 852.94(元)。
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13 958.8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 352.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605.88
借:税金及附加 1 852.94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 852.9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 000
贷:库存商品 10 000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选项B】、发行债券利息【选项A】和车辆购置税【选项D】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财政支出的分类。
消费性支出是财政用于社会共同消费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管理费、国防费等支出。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政府间财政支出的划分。
财政支出划分的原则包括:(1)与事权相对称原则【选项C】;(2)公平性原则【选项E】;(3)权责结合原则【选项D】。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