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3年《财政税收》真题(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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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1)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应缴纳消费税=12 000×0.5+5×12 000×20%=18 000(元)。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所以,干红酒和粮食白酒成套销售,应按照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2)销售礼品盒6000套应缴纳消费税=(2+2)×6 000×0.5+6 000×300×20%=372 000(元)。

(3)该酒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8 000+372 000=390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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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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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 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 5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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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D。

[要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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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小陈6月取得的制图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0 000×(1-20%)×30%-2 000=5 2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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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预扣预缴税款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依据题干数据,小陈8月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 000-800)×20%=24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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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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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政府间事权的划分。

绝大部分国家将外交事务划归中央专门管理,只有部分联邦制(邦联制)国家容许成员保留部分外交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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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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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市场失灵与公共财政。

外部效应就是指在市场活动中没有得到补偿的额外成本和没有额外支出的额外收益。当出现正的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利益外溢,得不到应有的利益补偿,市场竞争就不可能形成理想的效率配置;当出现负的外部效应时,生产者的成本小于收益,受损者得不到损失补偿,同样市场竞争也不可能形成理想的效率配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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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政府干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立法和行政手段属于政府干预的手段
  • B.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
  • C.政府干预的财政手段既不直接生产,也不直接提供公共物品
  • D.市场和政府的职能作用是不同的,市场主要作用是纠正政府失灵
答案解析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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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政府干预与政府干预失效。

【选项D错误】市场和政府的职能作用是不同的,政府的作用主要是纠正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必须从不同渠道采取必要和合理的措施对市场进行干预。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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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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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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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即为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包装费属于价外费用。销售农用机械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

业务(4)销项税额=[430 000+15 000÷(1+9%) ]×9%=39 938.53(元);

销售农机零部件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

业务(5)销项税额=39 000÷(1+13%)×13%=4 486.73(元);

业务(6)销项税额=37700÷(1+13%)×13%=4 337.17(元);

本月该企业的销项税额=39 938.53+4 486.73+4 337.17=48 762.43(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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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业务(1)的进项税额=3000×9%=270(元),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业务(2)的进项税额=140 000×13%+150=18 350(元);

本月该企业购进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270+18350=18 62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3]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本月该企业进项税转出额=(70 000-2 790)×13%+2 790×9%=8 988.4(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要求4]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额=48 762.43-(18 620-8 988.4)=39 130.83(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要求5]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B错误】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以旧换新除外,应以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价款征收增值税)。

【选项C错误】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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