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10月应纳增值税=257 500÷(1+1%)×1%=2 549.5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 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 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 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A错误】CFR,“成本加运费”的价格术语的简称,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格”。
【选项C错误】FOB,“船上交货”的价格术语的简称,又称“离岸价格”。
【选项D错误】如果申报价格符合规定的“成交价格”条件,以CIF成交的进口货物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税款。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资源税。
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
依据题干数据,应缴纳资源税=100×6%×(1-20%)=4.8(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经济稳定职能。
内在稳定器调节主要体现在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两方面的制度。在财政收入方面,主要是实行累进所得税制。在财政支出方面,主要是体现在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财政补贴支出、税收支出等)的安排上。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中国公民宋某是一家内资企业的营销主管,每月工资收入8 000元,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裁员,与宋某解除了劳动关系。专项附加扣除合计每月2 000元。今年取得的有关收入如下:
(1)6月接受朋友无偿赠送的住房一套,赠与合同上注明该住房的公允价值为280 000元,在办理产权转移过程中,宋某支付相关过户费、印花税、契税共10 000元。
(2)8月购买“打包”债权,实际支出为500 000元,9月处置该债权的40%,取得收入300 000元,另支付债权处置过程中的评估费10 000元,其他相关税费10 000元。
(3)10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国外旅游,免交旅游费12 000元,另外还取得1 000元的福利卡一张。
(4)购买的国债的利息收入为1 170元。
(5)取得保险赔款15 000元。
综合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全年工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8 000×12+12 000+1 000-60 000-2 000×12=25 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2023年宋某工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5 000×3%=75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无偿赠予房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相关规定,除法定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须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依据题干数据,宋某无偿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80 000-10 000)×20%=54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处置债权成本费用=500 000×40%=200 0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 000-200 000-10 000-10 000)×20%=16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