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请求乙返还房屋的请求权基础包括:
(1)基于租赁合同的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733条);
(2)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235条);
(3)给付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985条);
(4)侵权返还请求权(《民法典》第1165条)。
(一)
2022年2月,东川省东山市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行为的行动,东山市公安机关与税务机关、监察机关、海关等多部门配合,查获下列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甲公司虽有货物出口,但通过虚构出口货物品名、数量和单价,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0万元。乙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00万元;丙公司通过伪造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出口退税单据和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2万元;丁公司通过虚构交易和银行流水接受外省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8万元;戊公司采取将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万元。另外,在调查已公司时发现己公司利用国家留抵退税政策,采用隐匿销售收入、减少增值税销项税、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5万元。同时调查了解到已公司采购原材料时,取得庚公司开具的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税务协查查明,庚公司开具的1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虚开。己公司认为自已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A,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选项B,不涉及出口,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选项E,骗取出口退税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国家出口退税制度,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行为。戊公司采取将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万元,不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要件有:(1)发票记载事项与客观实际完全相符(选项B);(2)购货方不知道发票为虚开,且没有能力知道发票为虚开(选项A、E);(3)发票经过税务机关认证为真发票(选项C)。
《民法典》第723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该条规定中承租人的“通知义务”属于(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制度中,适用范围仅限于自然人领域的是( )。
选项A、D,除自然人外,法人亦适用民事权利能力制度与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选项B,民事主体均可以适用委托代理制度。
选项C,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类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特别设立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制度为其提供积极的救济和保护。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体现了行政程序法中的( )。
行政案卷制度是行政决定只能以行政案卷体现的事实作为根据的一种行政程序制度,如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