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丙三人酒后无故殴打丁,导致丁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用3万元。事后甲多次前往医院看望丁并真诚道歉。丁鉴于甲的真诚悔过遂免除了甲的赔偿责任。下列丁索赔医药费的做法中,能获得法律支持的有(  )。
  • A.丁请求乙丙就2万元医疗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B.丁请求乙赔偿2万元的医疗费
  • C.丁分别请求乙丙各赔偿1万元医药费用
  • D.丁请求乙丙赔偿3万元医药费用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丁请求丙赔偿2万元医药费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本题中,丁免除了甲应承担的1万元份额后,乙、丙对剩余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故丁可分别或共同请求乙、丙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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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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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因急需用钱,甲将一件珍藏品以30万元价格卖给乙,后乙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甲遂将该藏品提存。下列关于提存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若提存期间藏品意外损坏灭失,则乙仍应支付30万元价款
  • B.乙无论是否付清价款,均有权自提存机关处领取提存的藏品
  • C.在乙领取提存的藏品之前,藏品的所有权归甲
  • D.自提存之日起,甲乙双方对待给付义务均已消灭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乙仍应支付30万元价款。

选项B,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选项C,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经交付标的物。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自甲提存成立时起,乙取得该藏品所有权。

选项D,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经交付标的物。甲的对待给付义务消灭,乙的对待给付义务未消灭(乙应按约支付30万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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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民事法律制度中,适用范围仅限于自然人领域的是(  )。

  • A.民事权利能力制度
  • B.委托代理制度
  • C.监护制度
  • D.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D,除自然人外,法人亦适用民事权利能力制度与民事行为能力制度。

选项B,民事主体均可以适用委托代理制度。

选项C,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类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特别设立监护制度和法定代理制度为其提供积极的救济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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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以下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 A.乙赡养被他人遗弃的老人
  • B.消防员救灾灭火
  • C.超市提供保管箱保管顾客的随身物品
  • D.丁海边游玩时拾得用于赏玩的奇石和贝壳若干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如赡养被他人遗弃的老人、替未按时缴税的他人代缴代垫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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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2018年度,孙某按照县税务局要求缴纳一笔税款。2021年年初,孙某发现多缴税款39万元。5月15日,孙某向县税务局提交要求退还多缴税款的书面申请。县税务局于5月25日作出不予退还税款的决定。孙某在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作出维持县税务局的复议决定后,依法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复议与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本案被告仅为县税务局
  • B.市税务局是诉讼中的第三人
  • C.孙某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就县税务局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 D.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可以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复议机关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税务局)和复议机关(市税务局)为共同被告。

选项C,税款的退还属于征税行为,适用复议前置的法律规定。孙某应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选项D,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可使用行政复议专用章。行政复议专用章与行政机关印章在行政复议中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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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人对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主张撤销时,其撤销意思表示的相对人包括(  )。

  • A.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 B.实施欺诈的第三人
  • C.实施欺诈的对方当事人
  • D.实施胁迫的第三人
  • E.实施胁迫的对方当事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于存在法定的重大意思表示瑕疵而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当事人为撤销意思表示的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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