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选项A不当选;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选项C不当选;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债权消灭,包括预告登记的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等情形,选项B当选,选项D不当选。


2023年4月10日,王某到甲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一辆小汽车,当日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5月10日交付剩余款项后甲公司向其交付车辆。王某将车停在停车场内,5月20日,王某将车开走,5月22日办理机动车登记。王某取得该车辆所有权的日期是( )。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5月10日,甲公司向其交付车辆。选项C当选。

2023年1月5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会选举7个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某任董事长、赵某任副董事长。
2023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王某因突发疾病未能出席。赵某主持了该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钱某、孙某、李某出席了该次会议,董事周某、吴某因故未能出席,分别书面委托钱某、孙某代其表决。
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是解聘承接甲公司审计业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赵某认为,董事会有权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解聘。钱某认为,应该允许乙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后再进行表决,不同意解聘。但周某给钱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同意解聘。孙某同意解聘,但吴某给孙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不同意解聘。李某弃权。赵某认为,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钱某表示不认同。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赵某主持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甲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的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该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赵某、周某、孙某表示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要约收购的收购期限为( )。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C当选。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限额的说法正确的是(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限合伙人不得用于出资的是( )。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A 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