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主债权的利息;(3)主债权。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选项A当选。


下列关于分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 )。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章程、没有独立的财产,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选项D当选。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在出票时记载的情形,导致汇票(纸质)出票无效的是( )。
汇票(纸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选项 C 当选;(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如果汇 票(纸质)上未记载其中内容之一的,该汇票(纸质)无效。汇票(纸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见票即付,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选项 A 不当选; 汇票(纸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选项 B 不当选;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选项 D 不当选;如果汇票出票时附有条件,则汇票无效。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除记载纸质商业汇票的七大绝对记载事项外,还必须记载出票人名称、票据到期日两项内容。票据到期日,即付款日期,是电子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2023年1月5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会选举7个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某任董事长、赵某任副董事长。
2023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王某因突发疾病未能出席。赵某主持了该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钱某、孙某、李某出席了该次会议,董事周某、吴某因故未能出席,分别书面委托钱某、孙某代其表决。
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是解聘承接甲公司审计业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赵某认为,董事会有权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解聘。钱某认为,应该允许乙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后再进行表决,不同意解聘。但周某给钱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同意解聘。孙某同意解聘,但吴某给孙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不同意解聘。李某弃权。赵某认为,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钱某表示不认同。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赵某主持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甲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的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该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赵某、周某、孙某表示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选项A、C不当选;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选项B不当选;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选项D当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要约收购的收购期限为( )。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C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