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选项A、C、D当选。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 )。
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选项A、B、D当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选项B不当选。
受托人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
委托人、受托人、第三人均可成为受益人,其中的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但受托人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本题表述错误。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选项C当选。
2023年1月5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会选举7个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某任董事长、赵某任副董事长。
2023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王某因突发疾病未能出席。赵某主持了该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钱某、孙某、李某出席了该次会议,董事周某、吴某因故未能出席,分别书面委托钱某、孙某代其表决。
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是解聘承接甲公司审计业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赵某认为,董事会有权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解聘。钱某认为,应该允许乙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后再进行表决,不同意解聘。但周某给钱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同意解聘。孙某同意解聘,但吴某给孙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不同意解聘。李某弃权。赵某认为,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钱某表示不认同。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赵某主持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甲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的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该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赵某、周某、孙某表示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