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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组合题](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2019年8月1日,陈某、魏某、刘某和孙某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四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0%、20%、30%、40%。陈某和孙某均以货币足额缴纳了出资;魏某认缴20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资额应于2022年8月1日前缴清;刘某伪造出资评估报告,以其所有的一台机器设备作价30万元出资,后经评估机构评估,该设备在作价出资时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2023年1月5日,由于魏某经多次催缴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出资,甲公司股东会作出解除魏某股东资格的决议,魏某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魏某承担违约责任。2023年6月10日,甲公司陷入经营危机,无力向乙公司支付40万元货款,甲公司请求刘某补足其出资差额20万元,刘某无力承担。甲公司遂又请求陈某、孙某二人就该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

魏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解除决议无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魏某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陈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要求2]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请求陈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陈某和孙某为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故陈某和孙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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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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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汇票(纸质)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 B.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该汇票不得转让

  • C.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取得票据权利

  • D.

    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不承担汇票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选项A不当选;委托收款背书属于非转让背书,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未取得票据权利,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选项C不当选;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承担汇票责任,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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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本题知识点已在最新教材中删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B.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 C.

    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D.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当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选项B不当选;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不当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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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2023年2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期限7个月,签订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现有的和在贷款清偿前可获得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为乙银行设立浮动抵押,当天合同签字生效。2023年2月10日,办理抵押登记。

2023年6月20日,丙公司将M设备赊销给甲公司。6月22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在M设备上设立抵押权,用于担保购买M设备的价款。6月23日,抵押合同生效。6月25日丙公司交付M设备。6月27日,办理抵押登记。

2023年8月1日,甲公司将M设备出借给丁公司使用并约定由丁公司承担维修费用,丁公司在使用时出现故障,送到戊修理厂修理。8月25日,丁公司不愿支付5万修理费,戊将设备留置。甲主张设备不属于丁公司,戊无权留置。2023年9月1日,甲公司无力清偿债务,乙银行和丙公司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包含就M设备的拍卖价款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丙公司抵押权设立的日期是2023年6月23日。根据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6月23日抵押合同生效,此时丙公司抵押权设立。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留置权为法定优先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主张就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以该留置财产并非债务人的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本题中,丙公司设立的抵押权满足超级优先权的条件,优先于乙银行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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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其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范围。(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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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2年1月1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年,乙公司一次性支付租金100万。次日,甲公司为该机器向丙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200万元。

甲公司的监事赵某怀疑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关联关系,遂请求监事会予以调查,遭到监事会主席拒绝。赵某聘请会计事务所协助其工作后请求甲公司承担费用,遭到甲公司拒绝。

2022年5月10日,张某因该机器产生的噪音打扰其午休,利用乙公司安保工作的漏洞,将该机器转移至其承包的位于乙公司围墙外的林地中,乙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后请求张某返还该机器并赔偿其误工损失。

张某以乙公司并非该机器的所有权人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报警后,张某返还了机器,乙公司加装了噪音设施,M市N县公安局派出所对张某作出了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M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2023年1月10日,因隔壁丁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丁企业”)的厂房发生爆炸,导致该机器全部毁损,乙公司无法继续使用,乙公司请求甲公司退还租金50万元,甲公司以机器毁损与其无关为由拒绝退还。

2023年2月10日,丙保险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保险金200万元后向丁企业索赔200万元,丁企业以丙保险公司并非被损毁机器的所有人为由拒绝赔偿。

陈某为丁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2023年1月15日退伙,陈某从丁企业取回20万元现金。后因丁企业无力赔偿其厂房爆炸所导致的债务,丙保险公司向陈某索赔,陈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赔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合同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监事会(而非个别监事)、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本题中根据题目表述,甲公司设监事会,而监事赵某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自行聘请某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未通过监事会聘请,因此赵某请求甲公司承担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于法无据。

[要求2]
答案解析: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N 县人民政府)管辖。

[要求4]
答案解析:

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要求5]
答案解析:

丙保险公司有权向丁企业索赔。根据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要求6]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20万元)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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