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A、C当选。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后注册资本的2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本题表述错误。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与甲公司于2022年1月1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日进行了预告登记,约定6个月内交付房屋。经催告后,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宣布预售房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下列选项中,在预告登记有效期限内,最晚进行登记的时间应是 ( )。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选项D当选。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2019年8月1日,陈某、魏某、刘某和孙某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四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0%、20%、30%、40%。
陈某和孙某均以货币足额缴纳了出资;魏某认缴20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资额应于2022年8月1日前缴清;刘某伪造出资评估报告,以其所有的一台机器设备作价30万元出资,后经评估机构评估,该设备在作价出资时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
2023年1月5日,由于魏某经多次催缴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出资,甲公司股东会作出解除魏某股东资格的决议,魏某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魏某承担违约责任。2023年6月10日,甲公司陷入经营危机,无力向乙公司支付40万元货款,甲公司请求刘某补足其出资差额20万元,刘某无力承担。甲公司遂又请求陈某、孙某二人就该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根据规定,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
甲公司有权请求陈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陈某和孙某为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故陈某和孙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赵某与其子女之间因其赡养问题产生纠纷,下列纠纷解决途径中,适用于赡养纠纷的有( )。
(1)赡养纠纷的主体是“民与民”,行政复议的主体是“民与官”,因此赡养纠纷不适用行政复议,选项C不当选;(2)与人身有关的纠纷不能仲裁,选项D不当选。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