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乙公司解散。下列关于乙公司注销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
  • A.

    乙公司需要进行清算,然后再进行注销登记

  • B.

    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是要注销登记

  • C.

    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 D.

    乙公司需要进行清算,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不必进行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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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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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甲公司关联方的是(    )。

  • A.

    甲公司的经理

  • B.

    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 C.

    甲公司副经理的朋友李某

  • D.

    甲公司监事实际控制的乙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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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A公司、B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经理陈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B公司,致使A公司遭受损失。王某是A公司股东,A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王某保护A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A公司监事会起诉陈某

  • B.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A公司董事会起诉陈某

  • C.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A公司监事会起诉B公司

  • D.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A公司董事会起诉B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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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2019年8月1日,陈某、魏某、刘某和孙某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四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0%、20%、30%、40%。

陈某和孙某均以货币足额缴纳了出资;魏某认缴20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资额应于2022年8月1日前缴清;刘某伪造出资评估报告,以其所有的一台机器设备作价30万元出资,后经评估机构评估,该设备在作价出资时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

2023年1月5日,由于魏某经多次催缴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出资,甲公司股东会作出解除魏某股东资格的决议,魏某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魏某承担违约责任。2023年6月10日,甲公司陷入经营危机,无力向乙公司支付40万元货款,甲公司请求刘某补足其出资差额20万元,刘某无力承担。甲公司遂又请求陈某、孙某二人就该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要求2]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请求陈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陈某和孙某为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故陈某和孙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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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其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范围。(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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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特定主体,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委托的主体是(    )。

  • A.投资者保护机构
  • B.

    中国证监会

  • C.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 D.

    证券交易所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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