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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判断题]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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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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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清算人职权的有(    )。
  • A.

    清理合伙企业财产

  • B.

    清理债权、债务

  • C.

    清缴所欠税款

  • D.

    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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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组合题]

2023年1月5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会选举7个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某任董事长、赵某任副董事长。

2023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王某因突发疾病未能出席。赵某主持了该次董事会会议,董事钱某、孙某、李某出席了该次会议,董事周某、吴某因故未能出席,分别书面委托钱某、孙某代其表决。

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是解聘承接甲公司审计业务的乙会计师事务所。赵某认为,董事会有权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解聘。钱某认为,应该允许乙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后再进行表决,不同意解聘。但周某给钱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同意解聘。孙某同意解聘,但吴某给孙某的委托书上明确表示不同意解聘。李某弃权。赵某认为,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解聘乙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钱某表示不认同。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赵某主持董事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的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要求3]
答案解析:

该观点不正确。根据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赵某、周某、孙某表示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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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预告登记,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 A.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B.

    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不影响预告登记的效力

  • C.

    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D.

    预告登记后,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的,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选项A不当选;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选项C不当选;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债权消灭,包括预告登记的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等情形,选项B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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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要约收购的收购期限为(    )。

  • A.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 B.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 C.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 D.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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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限额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 B.

    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违约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 C.

    不得超过守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 D.

    不得超过守约一方因对方违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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