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与甲公司于2022年1月1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日进行了预告登记,约定6个月内交付房屋。经催告后,2023年6月30日甲公司宣布预售房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下列选项中,在预告登记有效期限内,最晚进行登记的时间应是 ( )。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选项D当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中,导致其当然退伙的有( )。
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A、C当选。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股东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土地所有权不能出资,非法的财产(如毒品) 不能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选项D当选。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决议情形的表述中,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有(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决议无效。选项B、C、D当选。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支票出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选项A当选;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选项B不当选;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选项C当选;出票人签章为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支票欠缺此记载事项的,该支票无效。选项D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