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A、B、C产品单独售价之和100万元(60+30+10)超过所承诺对价80万元,因此客户实际上是因购买一揽子商品而获得了折扣。甲公司应将折扣在A、B、C三种产品之间按照单独售价比例进行分摊。因此,各产品分摊的交易价格分别为:A产品确认收入=80×60/(60+30+10)=48(万元),选项A当选;B产品确认收入=80×30/(60+30+10)=24(万元),选项B不当选;C产品确认收入=80×10/(60+30+10)=8(万元),选项C不当选。合计确认收入=48+24+8=80(万元),选项D不当选。
2023年7月1日,甲公司对外提供两份为期均为1年的劳务合同。第一份合同金额300万元,2023年度发生的劳务成本为160万元,预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得到补偿的金额为120万元。第二份合同金额100万元,2023年度发生的劳务成本为60万元,因客户陷入严重财务危机,预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假设2023年均无法可靠地估计两份合同的劳务结果,则甲公司2023年度该两份劳务合同应确认的收入为( )万元。
(1)第一份合同应确认收入120万元。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第二份合同应确认收入0万元。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综上,选项A当选。
甲公司签订一项合同,向大型连锁零售店乙公司销售商品,合同期限为1年。乙公司承诺,在合同期限内以约定价格购买至少价值1500万元的产品。合同约定,甲公司需在合同开始时向乙公司支付150万元的不可退回款项,用于乙公司更改货架以使其适合放置甲公司产品。甲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核算正确的是( )。
企业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应付乙公司对价150万元用于乙公司更改货架以使其合适放置甲公司产品,并未向乙公司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故应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即作为后续销售收入的抵减项,选项C当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本年6月5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500件,单位售价60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生产成本480元。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约定,商品赊销期为1个月,3个月内乙公司有权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甲公司,赊销期满收到货款,甲公司根据实际退货数量,给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还相应的货款。甲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可以合理地估计退货率为10%。退货期满后,乙公司实际退回商品60件,则甲公司收到退回的商品时应冲减( )。
甲公司实际收到退回的商品时应冲减主营业务收入金额=(60-500×10%)×600=6000(元),选项A错误;冲减主营业务成本金额=(60-500×10%)×480=4800(元),选项B正确;
冲减预计负债金额=500×10%×600=30000(元),选项C错误;冲减应交税费金额=60×600×13%=4680(元),选项D错误。
甲公司实际收到退回的商品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预计负债 30000
主营业务收入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80
贷:银行存款 40680
借:库存商品 28800
贷:应收退货成本 24000
主营业务成本 4800
若企业采用售后回购的方式将融入的资金全部用于自建生产厂房,则其所售商品回购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计入( )。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按照固定价格回购)方式进行融资,其回购价和售价之间的差额属于借款费用,应资本化计入到在建工程,选项A当选。
甲公司为了拓展业务赢得客户订单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属于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的是( )。
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聘请外部律师发生的支出和准备投标资料发生的支出,无论是否取得合同都会发生,不属于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选项A、B不当选;
订立合同支付的代理费属于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选项C当选;
根据销售人员的订单数量及个人表现给予的年度奖金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取得合同,因此不属于为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选项D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