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B不当选。选项A、C、D当选。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算编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1)选项B:地方政府依法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2)选项C: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3)选项D:经本级政府批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额度不得超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
普通合伙企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表述错误。
2019年1月10日,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分别认缴出资300万元、350万元、280万元、100万元和20万元成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乙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不设立监事会;对股东会会议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对外担保、股权转让等事项均未作特别规定。赵某、钱某和孙某担任董事,李某担任监事。董事会选举赵某为董事长。
2021年2月1日,甲公司因办公室装修需以一张票面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装修款。该汇票的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持票人为甲公司。应装修公司的要求,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为其所持上述汇票提供担保。乙公司为此召开股东会会议,在表决时,赵某、钱某和孙某同意,甲公司未参加表决,李某未出席会议。乙公司随后在甲公司提供的上述汇票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章,但未记载被保证人。
2021年2月10日,李某得知上述担保决议后认为乙公司提供担保有损乙公司利益,遂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审议乙公司提供担保的合法性。董事长赵某以李某持股比例尚未达到1/10为由拒绝了李某的提议。李某转而要求乙公司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进行检查。赵某认为其无权查阅,亦予以拒绝。
2021年5月,李某认为其在乙公司的权益无法得到保护,遂将股权转让给股东孙某,同时向乙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赵某认为李某转让股权无效,并要求其继续履行监事职务,理由是李某转让股权给孙某既未通知其他股东,也未经其他股东同意。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该票据上的被保证人是丁公司。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丁公司)为被保证人。
乡、民族乡、镇政府应当及时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选项C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