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开始日,由于未来的租赁付款额并不确定,因此暂不确认租赁负债,甲公司的租赁负债为0;第一年年末,甲公司支付的租金不属于租赁付款额初始计量金额,因此不应计入使用权资产,应计入制造费用;第一年年末,甲公司应根据后续年度支付的固定租赁付款额确认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第一年年末,使用权资产账面余额=租赁负债账面余额=60×(P/A,5%,4)=60×3.5460=212.76(万元)。甲公司在第一年年末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支付第一年租金:
借:制造费用60
贷:银行存款60
(2)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借:使用权资产212.76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27.24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60×4)240
方法一:该项无形资产在2021年年末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应列示的金额=1600-1600÷5=1280(万元)。
方法二:
2021年年末,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相关调整分录如下:
(1)将子公司财务报表调整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即将乙公司个别报表上无形资产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800万元(1000-200)调整为公允价值1600万元。
借:无形资产——原价[1600-(1000-200)]800
贷:资本公积800
(2)自购买日起,乙公司个别报表上无形资产是按照账面价值800万元在剩余的5年内进行摊销,而合并报表是以其公允价值1600万元为基础进行的摊销,所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按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补提2021年的摊销金额=[1600-(1000-200)]÷5=160(万元)。
借:管理费用160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60
综上,该项无形资产在2021年年末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应列示的金额=(800-800÷5)+800-160=1280(万元)。
根据交易价格分摊原则,H商品应当分摊的交易价格为1万元[1.2÷(1.2+4.8)×5],甲公司将H商品交付给客户之后,与该商品相关的履约义务已经履行,但是需要等到后续交付K商品时,企业才具有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力,因此甲公司应当将因交付H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1万元确认为合同资产,而不是应收账款。交付H商品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合同资产1
贷:主营业务收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