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选项 B 当选。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既可以是专业投资者,也可以是普通投资者。( )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对象应当是专业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本题表述错误。
下列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具体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选项D当选。
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属于虚假陈述行为,是证券法律制度禁止的交易行为。( )
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属于欺诈客户行为,属于证券法律制度禁止的交易行为。本题表述错误。
2023年6月1日,甲公司通过票据业务系统签发了一张到期日为12月1日的电子商业汇票。经开户银行A银行承兑后,该票据交付给乙公司。
7月2日,乙公司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
7月17日,丙公司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发起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的操作,被系统拒绝。
12月23日,丙公司委托开户银行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拒绝受理,理由是丙公司未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丙公司于当日取得拒绝证明。12月29日,丙公司向所有前手发出追索通知。乙公司以丙公司未按法定期限通知其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系统拒绝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电子商业汇票的背书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A银行拒付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接入机构不得拒绝受理;持票人在作出合理说明后,承兑人仍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并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
乙公司拒绝丙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行使拒付追索权,丙公司向乙公司行使电子商业汇票的追索权,乙公司作为背书人,不能以丙公司未按法定期限通知其为由拒绝付款,只能以丙公司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为由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