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B.当事人对于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在发生纠纷后约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C.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D.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包括因不动产发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以及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选项AD正确。“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均可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管辖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选项B正确。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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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5年押题(客观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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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 A.甲公司欲拍卖一件艺术品,通过网络公布拍卖公告
  • B.乙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通过国家指定的渠道发布债券募集办法
  • C.丙公司请求丁公司以5万元的价格向其购买1台X型号的机器
  • D.戊公司欲进行采购,就其采购需求向全社会发布招标公告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要约和要约邀请。选项ABD不当选,拍卖公告、债券募集办法和招标公告,明确属于教材列举的要约邀请的形式。选项C当选,其标的物、价款、数量等均具体确定,已经构成要约,并不属于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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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车床,价款50万元。后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价款债务,乙公司表示同意,但丙公司始终未清偿50万元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主张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偿还50万元价款
  • B.乙公司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者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 C.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 D.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债务转让。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后,新债务人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本题中,50万元付款债务全额转让,受让人丙即替代甲成为该笔债务唯一的债务人,甲无须再承担该笔债务,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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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下列关于定金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成立
  • B.

    交付定金方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定金合同约定金额的,该定金合同无效


  • C.交付定金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 D.接受定金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定金。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成立,并非直接导致合同无效,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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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甲公司是A市龙头企业,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约定由甲公司董事长王某本人对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此外,经沟通,当地某公立大学也愿意对该笔借款提供保证。各方于是就上述事项签署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其中,王某并未单独签署保证合同,而是以本人单方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担保书,该银行表示接受。该担保书中并未记载王某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但约定保证期间与主债务履行期限相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该笔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 B.该公立大学可以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
  • C.王某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 D.王某应就该笔借款承担一般保证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选项A不当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因此,公立大学不得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选项B当选。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C不当选。当事人就保证方式未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人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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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 A.

    不可抗力

  • B.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
  • C.申报破产债权
  • D.义务人承诺分期履行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包括:(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选项B当选);(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承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选项D当选);(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选项C当选)。不可抗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选项A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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