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搜题 /  试题详情
题目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变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20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要约
  • B.收购人可以将原定的收购期限从30日改为40日
  • C.收购人可以减少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 D.收购人可以根据证券市场变化,降低收购价格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A不当选;(2)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降低收购价格,选项D不当选;②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选项C不当选;③缩短收购期限,选项B增加了期限,当选;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23中级通关班《经济法》第一次专属模拟考试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判断题]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不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本题表述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甲、乙、丙、丁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该合伙企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清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清算人可以由甲、乙、丙、丁共同担任
  • B.指定甲和乙为清算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C.若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之日起30日内未确定清算人,任一合伙人均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D.清算人应按照规定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权人若未接到通知书,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选项A当选;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担任清算人,选项B不当选;若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选项C不当选;债权人若未接到通知书,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论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
  • A.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 B.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C.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待再审结果出来后按照新的判决、裁定执行
  • D.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选项B不当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选项C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出卖人预售商品房,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B.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C.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自始认定无效
  • D.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卖人预售商品房,必须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选项A、B、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可以担任保证人

  • B.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C.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D.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不得作保证人,选项A不当选;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