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王某、张某和赵某于2021年6月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王某按照章程规定以作价50万元的车辆出资,李某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其余股东均已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2021年7月,李某将其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知情的刘某,关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选项A当选。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变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具备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2021年8月17日,赵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钱某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10%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双方同时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约定以赵某所有的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屋设立抵押权,若赵某在2022年8月16日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钱某支付本息,该套房屋归钱某所有。2021年8月19日,赵某与钱某办理了抵押登记。8月20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该套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2022年8月15日,赵某因急需周转资金,将该套房屋以1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李某,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次日,赵某向钱某偿还15万元。钱某多次向赵某催讨剩余借款本息未果,于2022年8月3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赵某的转让行为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该房屋归钱某所有,以抵偿剩余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钱某对赵某房屋的抵押权于8月19日设立。根据规定,不动产设立抵押的,自登记日起抵押权设立。本题中,2021年8月19日,赵某与钱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故8月19日抵押权设立。
赵某与钱某的抵押合同约定,若赵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息,该套房屋归钱某所有,该约定无效。根据规定,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属于流押条款,该条款无效,抵押权人不得与抵押人约定流押条款。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该约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赵某、钱某约定该套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所以钱某不得主张转让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