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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单选题]2021年10月1日,甲向乙借款60万元,双方约定2022年9月30日归还该笔借款本金及利息,2022年3月15日,丙借甲100万元的债务到期,丙无力偿还,甲并未对丙进行任何追要,同时还免除了丙20万元的债务,2022年5月1日,乙得知甲免除了丙的债务,且没有进行追要,认为甲对丙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决定对丙行使自己的代位权。针对上述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乙有权对丙行使代位权
  • B.乙不能对丙行使代位权
  • C.乙能向丙行使60万元的代位权
  • D.乙能向丙行使100万元的代位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之一为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期,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的债务已陷于迟延履行。如果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间未届满的,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本题中,甲对乙的债务在2022年9月30日到期,乙不能行使代位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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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中级通关班《经济法》第一次专属模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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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案件中,适用专属管辖的是(  )。

  • A.因公司设立纠纷提起的诉讼
  • B.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D.因侵权行为纠纷提起的诉讼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三类:(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当选;(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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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预算管理职权范围的是(  )。
  • A.编制权
  • B.审批权
  • C.执行权
  • D.拨款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预算管理职权包括预算的编制权、审批权、执行权、调整权、监督权等权限。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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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张某、李某、王某和赵某共同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下列关于甲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若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和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对李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不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

  • B.

    若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和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王某和赵某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 C.若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事务执行人,则出资最少的张某无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 D.

    若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不按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得撤销对张某的委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选项A不当选。如果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选项 B当选。未明确说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选项C不当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决定撤销该委托。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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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物权变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因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消灭的,自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B.因合法建造房屋设立物权的,自登记时发生效力
  • C.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转让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 D.动产物权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选项A、C当选;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选项B不当选;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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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1年6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2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22年5月3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生产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小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小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于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大型生产设备和质押的小轿车。

2021年7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大型生产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小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

2021年8 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3台大型生产设备。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大型生产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再支付剩余10个月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3台设备。

2021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己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质押的小轿车。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2021年9月15日之前交付。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己公司交付出租的小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2021年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小轿车外出时,遭遇洪水,小轿车被洪水冲走。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有权将用于抵押的3台大型生产设备出租给丙公司。根据规定,抵押权设定后,由于抵押人仍占有抵押物,可以继续对抵押物进行使用、收益和处分。所以甲公司有权将用于抵押的3台大型生产设备出租。
[要求2]
答案解析:乙公司无权就用于抵押的3台大型生产设备向戊公司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乙公司以设备设定抵押,但是未办理登记手续,其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的戊公司。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用于质押的小轿车灭失前,甲公司是该小轿车的所有权人。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与己公司虽然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是轿车尚未交付,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②乙公司对该小轿车不享有质权。根据规定,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本题中,甲公司仅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交给乙公司保管,并未实际交付该轿车,质权尚未设立。

[要求4]
答案解析:丁公司主张优先购买权不成立。根据规定,只有在房屋租赁中才有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对于其他标的物的租赁,并不适用优先购买权。
[要求5]
答案解析:甲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对小轿车的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本题中,轿车的毁损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承租人并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6]
答案解析:己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本题中,合同标的物轿车已经毁损,甲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对己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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