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1),长江公司销售设备应确认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
根据资料(2),2021年长江公司应确认的财务费用为( )万元。
根据资料(3),长江公司收到退回商品时的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
根据资料(5),长江公司交付M商品时应确认收入( )万元。
2021年长江公司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金额为( )万元。
假设长江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225万元,则销售净利润率为( )。
-
A、
17.79%
-
B、
22.90%
-
C、
19.00%
-
D、
22.17%
长江公司销售设备应确认收入=100×(P/A,10%,5)=379.08(万元)。
1月5日
借:长期应收款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79.08
未实现融资收益 120.9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贷:库存商品 120
年末
借:银行存款 113
贷:长期应收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79.08×10%)37.908
贷:财务费用 37.908
长江公司应确认的财务费用=280-250=30(万元)。
3月1日
借:银行存款 282.5
贷:其他应付款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5
3月末、4月末、5月末、6月末、7月末,均需确认财务费用=(280-250)÷5=6(万元)。
借:财务费用 6
贷:其他应付款 6
7月31日
借:其他应付款 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4
贷:银行存款 316.4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0.4×300×(1+13%)]135.6
贷:主营业务收入 [0.4×300×(1-15%)]102
预计负债 (0.4×300×15%)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300×13%)15.6
借:应收退货成本 (0.3×300×15%)13.5
主营业务成本 [0.3×300×(1-15%)]76.5
贷:库存商品 (0.3×300)90
退货时
借:预计负债 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36×13%)1.87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4×36)3.6
银行存款 (0.4×36×1.13)16.272
借:库存商品 (0.3×36)10.8
主营业务成本 (13.5-10.8)2.7
贷:应收退货成本 13.5
不含税合同价款=90.4÷(1+13%)=80(万元),M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60÷(60+40)×80=48(万元);N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40÷(40+60)×80=32(万元)。
交付M商品时
借:合同资产 4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
借:主营业务成本 38
贷:库存商品 38
交付N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
合同资产 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
贷:库存商品 28
销项税额=100×13%+32.5+(300×0.4-36×0.4)×13%+500×(1-10%)×13%+90.4÷(1+13%)×13%=128.128(万元)。
销售收入=379.08+(300-36)×0.4+500×(1-10%)+80=1 014.68(万元),销售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225÷1 014.68=22.17%。
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时应采用的汇率为( )。
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应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选项B当选。
长江公司2021年1月5日以银行存款购入黄河公司股票100万股,每股成交价为21.2元,其中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2元,另支付相关交易费用2万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2021年4月10日收到现金股利。该批黄河公司股票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 185万元。长江公司2022年5月30日将上述黄河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出售价为2 353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长江公司上述投资活动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长江公司上述投资活动累计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2 353-2 185)=166(万元)。
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下列关于并购动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并购动因包括:①获取公司控制权增效(选项B);②取得协同效应(选项E);③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低估的信息;④降低代理成本;⑤管理者扩张动机(选项D)。
委托企业支付的下列各项税费中,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
选项BC,支付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