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选项C,企业应当按原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甲食品加工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乙农业开发基地购进一批玉米全部用于加工生产增值税税率为13%的食品,适用的扣除率为10%,支付货款为11 000元,并支付不含税运费1 3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该批玉米已验收入库。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批玉米的入账金额为( )元。
该批玉米的入账金额=11 000×(1-10%)+1 300=11 200(元)。

下列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中错误的是( )。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下列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计量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因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的,以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下列债务重组中,属于债务人以组合方式清偿债务的有( )。

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长江公司2021年发生的有关销售业务如下:
(1)1月5日,长江公司与甲公司签署一份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向甲公司销售一台自己生产的设备,该设备的销售总价款为500万元,分五年于每年年末收款100万元。长江公司当日发出该设备,并经甲公司检验合格,设备成本为120万元。假定长江公司销售商品时,其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生有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折现率为10%。
(2)3月1日,长江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成本为18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5万元。协议约定,长江公司应当在当年7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8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36.4万元。
(3)5月1日,长江公司向丙公司销售商品300件,单位售价为0.4万元,单位成本为0.3万元。当日长江公司发出商品、收到价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约定,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可以退回。根据经验,长江公司预计该批商品退货率为15%。退货期满日,丙公司实际退回商品36件,长江公司已办妥退货手续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6月20日,长江公司将成本为380万元的商品Y卖给丁公司,售价为500万元。25日,丁公司在验收该批商品时发现其外观有瑕疵,长江公司同意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给予10%的折让,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8月1日,长江公司将M商品和N商品打包一起出售给戊公司,合同的含税金额为90.4万元。合同约定,M商品于合同签订日交付,N商品于7日后交付,只有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后,长江公司才能一次性收取全部合同价款。M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万元,成本为38万元;N商品的单独售价为40万元,成本为28万元。长江公司按照约定发货并取得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长江公司销售设备应确认收入=100×(P/A,10%,5)=379.08(万元)。
1月5日
借:长期应收款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79.08
未实现融资收益 120.9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贷:库存商品 120
年末
借:银行存款 113
贷:长期应收款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79.08×10%)37.908
贷:财务费用 37.908
长江公司应确认的财务费用=280-250=30(万元)。
3月1日
借:银行存款 282.5
贷:其他应付款 2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2.5
3月末、4月末、5月末、6月末、7月末,均需确认财务费用=(280-250)÷5=6(万元)。
借:财务费用 6
贷:其他应付款 6
7月31日
借:其他应付款 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6.4
贷:银行存款 316.4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0.4×300×(1+13%)]135.6
贷:主营业务收入 [0.4×300×(1-15%)]102
预计负债 (0.4×300×15%)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300×13%)15.6
借:应收退货成本 (0.3×300×15%)13.5
主营业务成本 [0.3×300×(1-15%)]76.5
贷:库存商品 (0.3×300)90
退货时
借:预计负债 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4×36×13%)1.87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4×36)3.6
银行存款 (0.4×36×1.13)16.272
借:库存商品 (0.3×36)10.8
主营业务成本 (13.5-10.8)2.7
贷:应收退货成本 13.5
不含税合同价款=90.4÷(1+13%)=80(万元),M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60÷(60+40)×80=48(万元);N商品应分摊的交易价格=40÷(40+60)×80=32(万元)。
交付M商品时
借:合同资产 4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8
借:主营业务成本 38
贷:库存商品 38
交付N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32
合同资产 4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4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
贷:库存商品 28
销项税额=100×13%+32.5+(300×0.4-36×0.4)×13%+500×(1-10%)×13%+90.4÷(1+13%)×13%=128.128(万元)。
销售收入=379.08+(300-36)×0.4+500×(1-10%)+80=1 014.68(万元),销售净利润率=净利润÷销售收入=225÷1 014.68=2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