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一,对于该消费者的充值和消费行为,请计算甲公司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
根据资料二,对该笔业务,请计算甲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
根据资料三,请问甲公司收到的租金应在何时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起止日期)。请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资料三,请计算甲公司在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租金收入。
根据资料四,请问第一笔投资收益是否应计入 202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根据资料四,请问以上第二笔投资收益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根据资料五,指出会计处理中增值税处理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并写出正确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成本结转分录)
根据资料五,请计算上述交易在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按照正确的会计分录,请问甲公司应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是多少。请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一部分收入类调整的项目相应行次进行填写。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行次 | 项目 | 账载金额 | 税收金额 | 调增金额 | 调减金额 |
1 | 2 | 3 | 4 | ||
1 |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 * | ||
2 |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 A105010) | * | * | ||
3 |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 ||||
4 |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 ||||
5 |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 | * | |
6 |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 | * | * | |
7 |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 |||
8 | (七)不征税收入 | * | * | ||
9 |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 写A105040) | * | * | ||
10 |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 ||||
11 | (九)其他 |
根据资料六,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请计算该项装修费在 2021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根据资料六,针对甲公司会计处理,请问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该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调整的金额。
根据资料七,请问将变质奶油成本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时,会计处理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该不合理之处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何影响。
根据资料七,请问甲公司税前扣除上述计入管理费用的项目应留存的材料证据有哪些。(请列出其中 2 种)
根据资料八,在本年度发生研发支出,甲公司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甲公司享受加计扣除是否需要提请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根据资料八,甲公司的技术人员同时从事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的,应如何确定其计入加计扣除基数的相关费用。
根据资料八,甲公司采购设备用于研发活动,该设备能否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如可以享受,计入加计扣除的金额是按照会计核算的折旧还是按照税前扣除的折旧计算。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15-(15+5)÷(1+13%)×13%=12.7(元)
第一笔投资收益应计入2021年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投资收益,因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上述投资收益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按扣除预估退货后的金额确认是错误的。应按照未扣除预估退货之前的金额计算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964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50 .44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884 .96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时 应 确 认 的 收 入 金 额 = 10 000÷(1 + 13%) =8 849.56(元)。
甲公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8 849.56 - 7 964.60 = 884.96(元)。
行次 | 项目 | 账载金额 | 税收金额 | 调增金额 | 调减金额 |
1 | 2 | 3 | 4 | ||
1 |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 * | 884.96 | |
2 |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 A105010) | * | * | ||
3 |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 ||||
4 |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 ||||
5 |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 | * | |
6 |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 | * | * | |
7 |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 |||
8 | (七)不征税收入 | * | * | ||
9 |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 写A105040) | * | * | ||
10 |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 ||||
11 | (九)其他 | 7 964.6 | 8 849.56 | 884.96 |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从而导致多计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购进一批货物,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慎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丢失,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某税务所的税务管理员小李发现其管理的某个体工商户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1.5 万元。为避免税款流失,小李通过打电话方式向税务所所长请示经同意后,在纳税申报之前先行扣押了该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价值 1.2 万元商品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价值0.3 万元的电动自行车,在扣押过程中进行了执法摄像作为证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管理员扣押纳税人的商品和电动车属于什么税款征收措施?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指出上述税收征管措施中不符合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规定之处。
(1)扣押行为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2)不符合规定之处: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这里税务管理员直接申请税收保全措施了。
税收保全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单位价值 5 000 元以下的生活用品(电动车)不得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某企业为缓解资金压力,分别向个人股东借款300万元和职工借款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根据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10%,利息每季度支付。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6%。
要求:
(1)企业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时,需要扣缴哪些税费?
(2)个人取得的利息在所缴纳的税收中分别属于哪个应税项目?
(3)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利息支出时,需要取得什么样的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
(4)向职工借款和向个人股东借款需要分别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
(1)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需要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
(2)在增值税上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在个人所得税上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企业向非银行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须取得付款单据和发票,辅以借款合同(协议);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4)向职工借款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①利率限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③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时,除满足利率标准外,还应满足本金标准。利率标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本金标准: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