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一,对于该消费者的充值和消费行为,请计算甲公司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
根据资料二,对该笔业务,请计算甲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
根据资料三,请问甲公司收到的租金应在何时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起止日期)。请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资料三,请计算甲公司在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租金收入。
根据资料四,请问第一笔投资收益是否应计入 202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根据资料四,请问以上第二笔投资收益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根据资料五,指出会计处理中增值税处理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并写出正确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成本结转分录)
根据资料五,请计算上述交易在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按照正确的会计分录,请问甲公司应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是多少。请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一部分收入类调整的项目相应行次进行填写。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行次 | 项目 | 账载金额 | 税收金额 | 调增金额 | 调减金额 |
1 | 2 | 3 | 4 | ||
1 |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 * | ||
2 |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 A105010) | * | * | ||
3 |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 ||||
4 |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 ||||
5 |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 | * | |
6 |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 | * | * | |
7 |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 |||
8 | (七)不征税收入 | * | * | ||
9 |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 写A105040) | * | * | ||
10 |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 ||||
11 | (九)其他 |
根据资料六,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请计算该项装修费在 2021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根据资料六,针对甲公司会计处理,请问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该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调整的金额。
根据资料七,请问将变质奶油成本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时,会计处理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该不合理之处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何影响。
根据资料七,请问甲公司税前扣除上述计入管理费用的项目应留存的材料证据有哪些。(请列出其中 2 种)
根据资料八,在本年度发生研发支出,甲公司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甲公司享受加计扣除是否需要提请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根据资料八,甲公司的技术人员同时从事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的,应如何确定其计入加计扣除基数的相关费用。
根据资料八,甲公司采购设备用于研发活动,该设备能否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如可以享受,计入加计扣除的金额是按照会计核算的折旧还是按照税前扣除的折旧计算。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15-(15+5)÷(1+13%)×13%=12.7(元)
第一笔投资收益应计入2021年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投资收益,因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上述投资收益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按扣除预估退货后的金额确认是错误的。应按照未扣除预估退货之前的金额计算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964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50 .44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884 .96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时 应 确 认 的 收 入 金 额 = 10 000÷(1 + 13%) =8 849.56(元)。
甲公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8 849.56 - 7 964.60 = 884.96(元)。
行次 | 项目 | 账载金额 | 税收金额 | 调增金额 | 调减金额 |
1 | 2 | 3 | 4 | ||
1 |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 * | 884.96 | |
2 |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 A105010) | * | * | ||
3 |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 ||||
4 |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 ||||
5 |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 | * | |
6 |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 | * | * | |
7 |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 | |||
8 | (七)不征税收入 | * | * | ||
9 |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 写A105040) | * | * | ||
10 |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 ||||
11 | (九)其他 | 7 964.6 | 8 849.56 | 884.96 |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从而导致多计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下列措施中,属于税务机关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




某公司主营设备制造,2024 年 6 月购进 2 台精密机床取得增值税专票注明的金额分别为 300 万元和 600 万元,并于当月投入生产使用,2 台机床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均为 10 年。
(1)该公司2台机床支出能否适用加速折旧税前扣除政策,请简述理由。
(2)若该公司一直从 2022 年起开始出现六年连续亏损,该公司的新购置两台机床支出应采取怎样的折旧方法更合理,并简述理由。
(1)300 万元的机床,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600 万元的机床,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理由: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7年 12 月 31 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超过 500 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连续亏损可以选择不享受加速折旧,按10年正常计提折旧扣除。理由:①一般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结转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此时企业加速折旧,将导致亏损增加,且亏损无法在税前弥补,导致企业税款损失;②企业可以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不是必须选择加速折旧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