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7 月(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主营糕点面包制作,兼营烘焙模具制作,产品销售以门店直销和网络平台销售为主,所有产品适用 13%增值税税率。甲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2021 年度部分生产经营信息如下。请根据所列信息按要求解答相关问题,需要计算的,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资料一:甲公司在门店推出面包卡充值优惠活动,充值满 1 000 元,全店购物 8 折,该折扣无截止日期,但不可与其他优惠叠加。已知该面包卡属于单用途卡,假如某消费者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充值 1 000 元,截止月末,在甲公司门店持卡购买了标价为 300 元的面包和蛋糕,累计消费 240 元。资料二:甲公司门店直销面包,在每天 17 点之后推出买一赠一活动,购买面包赠送蛋挞,即每支付 15 元购买一个标价为 15 元的面包,可获赠一个标价为 5 元的蛋挞。资料三:甲公司将一台闲置生产设备(2020 年购入)出租,租期为 12 个月,租金12 万元(价税合计数)。租赁期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合同约定租金在租赁期开始之前一次性预付。甲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8 日收到全部租金。资料四:甲公司于 2021 年度投资 500 万元购买 A 公司(境内居民企业非上市公司)10% 股权,2021 年甲公司的会计核算确认了两笔投资收益。第一笔为 2021 年 3 月,A 公司宣告分配股息 30 万元并于当月收到;第二笔为 2021 年 12 月,甲公司以 350 万元价款转让 A 公司 5% 股权,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 100 万元。资料五:甲公司 2021 年 12 月售出烘焙模具 50 套,每套 200 元,共收款 1 万元。已知模具成本为 140 元每套,该销售承诺三日内无条件退货。12 月末,尚未收到退货申请,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 10%,甲公司确认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964.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35.4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1 000资料六:2021 年 6 月对租入的门面房装修完毕并可使用,支付装修公司装修费用327 0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7 000 元,甲公司将全部不含税装修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 000 贷:银行存款 327 000已知:装修工程改变了门面结构,装修后的剩余租赁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4年 6 月 30 日。资料七:2021 年 10 月,甲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一批奶油变质,本公司技术人员鉴定后通知财务部门将变质奶油成本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已知该批奶油没有变价收入,已获保险赔偿。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将账面成本扣除责任人赔偿后余额计入管理费用。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XX 责任人赔偿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资料八:甲公司 2021 年度启动了一项新技术研发项目,经咨询税务机关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该项目符合加计扣除的规定,甲公司按照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要求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截至 2021 年末,研发活动仍在进行中,研发活动预期不会形成无形资产。
[要求1]根据资料一,对于该消费者的充值和消费行为,请计算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要求2]

根据资料一,对于该消费者的充值和消费行为,请计算甲公司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


[要求3]

根据资料二,对该笔业务,请计算甲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


[要求4]

根据资料三,请问甲公司收到的租金应在何时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起止日期)。请计算申报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要求5]

根据资料三,请计算甲公司在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租金收入。

[要求6]

根据资料四,请问第一笔投资收益是否应计入 202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要求7]

根据资料四,请问以上第二笔投资收益是否应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要求8]

根据资料五,指出会计处理中增值税处理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并写出正确的会计分录。(不考虑成本结转分录)

[要求9]

根据资料五,请计算上述交易在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按照正确的会计分录,请问甲公司应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是多少。请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一部分收入类调整的项目相应行次进行填写。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1

2

3

4

1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2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

A105010)

*



*

3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4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5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6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


*

7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8

(七)不征税收入

*

*



9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填

A105040)

*

*



1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11

(九)其他






[要求10]

根据资料六,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请计算该项装修费在 2021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要求11]

根据资料六,针对甲公司会计处理,请问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该调增还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调整的金额。

[要求12]

根据资料七,请问将变质奶油成本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时,会计处理存在的不合理之处。该不合理之处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何影响。

[要求13]

根据资料七,请问甲公司税前扣除上述计入管理费用的项目应留存的材料证据有哪些。(请列出其中 2 种)

[要求14]

根据资料八,在本年度发生研发支出,甲公司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甲公司享受加计扣除是否需要提请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要求15]

根据资料八,甲公司的技术人员同时从事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的,应如何确定其计入加计扣除基数的相关费用。

[要求16]

根据资料八,甲公司采购设备用于研发活动,该设备能否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如可以享受,计入加计扣除的金额是按照会计核算的折旧还是按照税前扣除的折旧计算。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充值行为,甲公司不缴纳增值税。消费行为,甲公司应纳增值税销项税= 240÷(1 + 13%)×13% = 27.61(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充值行为,甲公司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消费行为,甲公司应确认所得税收入金额= 240÷(1 + 13%)= 212.39(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15-15+5)÷(1+13%)×13%=12.7(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增值税纳税申报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增值税销项税= 120 000÷(1 + 13%)×13% = 13 805.31(元)。
[要求5]
答案解析:所得税申报时租金收入= 120 000÷(1 + 13%)÷12 = 8 849.56(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第一笔投资收益应计入2021年在企业所得税上确认投资收益,因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上述投资收益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于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7]
答案解析:不缴纳增值税。理由: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要求8]
答案解析:

增值税按扣除预估退货后的金额确认是错误的。应按照未扣除预估退货之前的金额计算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 964 .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50 .44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884 .96

[要求9]
答案解析:

企 业 所 得 税 纳 税 申 报 时 应 确 认 的 收 入 金 额 = 10 000÷(1 + 13%) =8 849.56(元)。

甲公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8 849.56 - 7 964.60 = 884.96(元)。

行次

项目

账载金额

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

调减金额

1

2

3

4

1

一、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

*

*

884.96


2

(一)视同销售收入(填写

A105010

*



*

3

(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填写A105020





4

(三)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





5

(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

*

*


6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

*

*


*

7

(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



8

(七)不征税收入

*

*



9

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A105040

*

*



10

(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





11

(九)其他

7 964.6

8 849.56

884.96


[要求10]
答案解析:2021 年度税前扣除金额= 300 000÷36×6 = 50 000(元)。
[要求11]
答案解析: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金额= 300 000 - 50 000 = 250 000(元)。
[要求12]
答案解析: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从而导致多计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13]
答案解析:应留存的材料证据:(列出其中 2 种)①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②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③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④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要求14]
答案解析:加计扣除的比例为 1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要求15]
答案解析: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要求16]
答案解析: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计入加计扣除的金额是按照税前扣除的折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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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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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时发现纳税人的下列行为,需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是(  )。
  • A.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税款
  • B.纳税申报表填写错误或明显计算错误
  • C.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 D.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纳税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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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购进一批货物,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慎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同时丢失,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

  • A.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
  • B.由销售方的税务机关出具已缴纳税款凭证作为抵扣凭证
  • C.由销售方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抵扣凭证
  • D.可凭购进货物的运输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抵扣凭证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自2020年1月起,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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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会导致税务行政复议终止的是(  )。
  • A.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 B.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C.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
  • D.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4)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依照行政复议中止情形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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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简答题]

某税务所的税务管理员小李发现其管理的某个体工商户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1.5 万元。为避免税款流失,小李通过打电话方式向税务所所长请示经同意后,在纳税申报之前先行扣押了该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价值 1.2 万元商品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价值0.3 万元的电动自行车,在扣押过程中进行了执法摄像作为证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管理员扣押纳税人的商品和电动车属于什么税款征收措施?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指出上述税收征管措施中不符合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规定之处。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扣押行为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2)不符合规定之处: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这里税务管理员直接申请税收保全措施了。

税收保全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单位价值 5 000 元以下的生活用品(电动车)不得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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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某企业为缓解资金压力,分别向个人股东借款300万元和职工借款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根据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10%,利息每季度支付。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6%。

要求:

(1)企业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时,需要扣缴哪些税费?

(2)个人取得的利息在所缴纳的税收中分别属于哪个应税项目?

(3)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利息支出时,需要取得什么样的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

(4)向职工借款和向个人股东借款需要分别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需要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

(2)在增值税上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在个人所得税上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企业向非银行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须取得付款单据和发票,辅以借款合同(协议);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4)向职工借款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①利率限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③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时,除满足利率标准外,还应满足本金标准。利率标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本金标准: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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