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9月购买新建商品房用于办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 000万元,税额180万元。该商品房10月交付使用,11月取得权属证书。当地规定房产余值减除比例为30%。该公司2022年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该公司应缴纳房产税=2 000×(1-30%)×1.2%×2÷12=2.8(万元)。
下列关于印花税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A,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选项B,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金额;选项C,营业账簿以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为计税依据。
某公司2022年8月底购入挂车3辆,每辆整备质量10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是9月2日,公司所在地当地政府规定货车年税额100元/吨,本年度该公司挂车应缴纳车船税( )元。
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对于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该公司挂车应缴纳的车船税=10×100×50%÷12×4×3=500(元)。
下列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经费支出额确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C,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选项D,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计税。
某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22年在我国境内发生下列业务:
(1)将拥有的境内某处房产自1月1日起出租给境内甲居民企业,租期2年,每月不含税租金10万元,合同约定按季度支付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2022年甲企业实际支付租金90万元。
(2)将拥有的境内某处房产自1月1日起出租给境内乙居民企业,每年不含税租金240万元,租期2年,2022年乙企业实际支付租金480万元。
(3)3月将拥有的境内某处房产转让给境内丙居民企业,不含税转让价格3 400万元,该房产原值2 000万元,已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600万元。
(4)5月销售一台设备给境内丁居民企业并提供安装和技术指导服务,合同约定不含税金额共800万元,款项2月已支付,未单独列明服务的收费金额,并无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核定,该劳务的计税收入指定丁企业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中国境内企业(以下称为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签订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未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日期支付上述所得款项,或者变更或修改合同或协议延期支付,但已计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作税前扣除的,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因此甲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10×3×4×10%=12(万元)。
如果企业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之前支付上述所得款项的,应在实际支付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乙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480×10%=48(万元)。
丙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3 400-(2 000-600)]×10%=200(万元)。
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其销售货物合同中未列明提供上述劳务服务收费金额,或者计价不合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的计价标准核定劳务收入。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丁企业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800×10%×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