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业务中,属于特殊事项报告代理业务的有(  )。
  • A.代办停业登记业务
  • B.代理综合税源报告业务
  • C.代理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业务
  • D.代办同期资料报告业务
  • E.代理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业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特殊事项报告代理业务,包括代理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停业登记报告、复业登记报告、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报告、个人所得税抵扣情况报告、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增量房房源信息报告、建筑业项目报告、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不动产项目报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报告和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业务共19项。选项D,属于国际税收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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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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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应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是(  )。
  • A.商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
  • B.小商店市场的商铺向经销商批发商品
  • C.某个人向受让方转让专利技术
  • D.收购单位向农民收购农产品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通常情况下,发票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但下列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选项 C,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或领取营业执照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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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自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企业发生资产报废毁损等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采取(  )。
  • A.将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按规定扣除
  • B.仅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按规定扣除,资产损失相关资料既不报送,也不需要留存
  • C.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按规定扣除
  • D.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按规定扣除,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自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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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下列企业中,不能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 A.医药制造企业
  • B.化妆品制造与销售企业
  • C.除酒类外的饮料制造企业
  • D.烟草企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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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简答题]

某税务所的税务管理员小李发现其管理的某个体工商户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1.5 万元。为避免税款流失,小李通过打电话方式向税务所所长请示经同意后,在纳税申报之前先行扣押了该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价值 1.2 万元商品和个体工商户自用的价值0.3 万元的电动自行车,在扣押过程中进行了执法摄像作为证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管理员扣押纳税人的商品和电动车属于什么税款征收措施?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指出上述税收征管措施中不符合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规定之处。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扣押行为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2)不符合规定之处: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 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这里税务管理员直接申请税收保全措施了。

税收保全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单位价值 5 000 元以下的生活用品(电动车)不得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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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某企业为缓解资金压力,分别向个人股东借款300万元和职工借款2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根据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期限12个月,年利率10%,利息每季度支付。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6%。

要求:

(1)企业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时,需要扣缴哪些税费?

(2)个人取得的利息在所缴纳的税收中分别属于哪个应税项目?

(3)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利息支出时,需要取得什么样的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

(4)向职工借款和向个人股东借款需要分别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向个人股东和职工支付利息,需要扣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

(2)在增值税上属于“金融服务——贷款服务”。在个人所得税上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企业向非银行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须取得付款单据和发票,辅以借款合同(协议);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4)向职工借款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相应的利息支出:①利率限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③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时,除满足利率标准外,还应满足本金标准。利率标准: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本金标准: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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