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境内所得应缴纳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适用税率为10%,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该外国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6÷(1+6%)×10%=1.0(万元)。
关于企业筹办期间费用支出税务处理的说法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的是( )。
选项A、C,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选项B,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选项D,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居民陶先生及70岁父亲2021年发生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分别为16 000和92 000,陶先生2022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以扣除的大病医疗的最高金额是(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 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 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驶入我国港口某外国籍拖船,其发动机功率为3 000千瓦,船舶负责人申领30天期限吨税执照。船舶净吨≤2 000净吨,对应税率1.5元/净吨;2 000净吨<船舶净吨≤10 000净吨,对应税率2.9元/净吨。该拖船负责人应缴纳船舶吨税( )万元。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拖船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该拖船应缴纳船舶吨税=3 000×0.67×2.9×50%÷10 000=0.29(万元)。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情形应视同销售的有( )。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①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②用于交际应酬;③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④用于股息分配;⑤用于对外捐赠;⑥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