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某市甲企业2022年1月转让一处仓库取得含税收入2 060万元,无法取得评估价格,该仓库于2014年1月购进,购进时取得购房发票,注明金额800万元。契税完税凭证注明契税24万元。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是( )万元。(该企业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增值税,不考虑印花税和地方教育附加)
允许扣除项目金额=800×(1+8×5%)+(2 060-800)÷(1+5%)×5%×(7%+3%)+24=1 150(万元)。
A省甲煤矿企业(非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月销售原煤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650万元,从B省乙煤矿收购选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万元,将其与自采的选煤混合并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已知原煤资源税税率为6%,选煤资源税税率A省和B省均为5%。甲煤矿本月应缴纳资源税是( )万元。
应缴纳的资源税=650×6%+(480-150)×5%=55.5(万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13%。2022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暂未收到货款。
(2)购进货物支付货款价税合计90万元,取得注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费价税合计2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月末盘点库存材料时发现,上月购进均已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免税农产品(未纳入核定扣除范围)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已知损失的农产品成本为80万元(含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服务成本1.50万元)。
(4)转让2015年购入的商铺,取得价税合计1 000万元,商铺原购入价为500万元,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
(5)期初留抵进项税额5万元。
已知:该企业当月购进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申报抵扣。
购进货物、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业务(2)可抵扣进项税额=90÷(1+13%)×13%+2÷(1+9%)×9%=10.52(万元)。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业务(3)应转出进项税额=(80-1.50)÷(1-9%)×9%+1.50×9%=7.90(万元)。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业务(4)应缴纳增值税=(1 000-500)÷(1+5%)×5%=23.81(万元)。
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业务(1)销售货物虽暂未收到货款,但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3月销项税额=200×13%=26(万元)。3月可抵扣进项税额=10.52+5-7.90=7.62(万元),该企业3月应缴纳增值税=26-7.62+23.81=42.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