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具体包括( )。
税法适用原则包括:(1)法律优位原则;(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C,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E,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下列地点属于环保税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有( )。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1)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2)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3)应税噪声产生地。
某油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部在甲省A地,下设三个分公司分别是甲省A市A炼油厂、甲省B市B炼油田、乙省C油田。B油田是水深460米的油气田,C油田是专门生产高凝油的油田。该油田2022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A炼油厂当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500万,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玉米,取得增值税专票注明金额600万,并用当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玉米的80%和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玉米的60%生产生物柴油。
(2)A炼油厂本月销售用废弃的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7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80万,该生物柴油生产原料中的废弃植物油占比为80%,符合柴油机燃料调和生物柴油BD100标准。
(3)A炼油厂销售自产的甲醇汽油5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A炼油厂将自产的甲醇汽油12吨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
(4)B油田开采原油2 000吨,销售1 200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 320万元,B油田采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3吨,B油田将自产原油800吨移送A炼油厂用于加工生产成品油。
(5)C油田开采原油2 800吨,销售2 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 000万元,将500吨自产原油用于乙企业投资。
已知:原油资源税税率6%,汽油1吨=1 388升,柴油1吨=1 176升。汽油消费税税率为1.52元/升,柴油消费税税率为1.20元/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A,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是自产消费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用途,属于消费税视同销售;选项B,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是自产货物用于生产经营,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选项C,售用废弃稠油生产的生物柴油没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选项D,销售用废弃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选项E,销售甲醇汽油应征收消费税。
A炼油厂销售用废弃的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50+12)×1 388×1.52÷10 000=13.08(万元)。
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玉米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500×20%×9%+500×80%×10%=49(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玉米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600×40%×9%+600×60%×10%=57.6(万元)。A炼油厂当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49+57.6=106.6(万元)。
A炼油厂业务(2)销项税额=980×13%=127.4(万元)。业务(3)销项税额=60×13%=7.8(万元)。当月享受即征即退之前应缴纳增值税=127.4+7.8-106.6=28.6(万元)。
B油田采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免征资源税。B油田是水深460米的油气田,为深水油气田,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减征30%资源税。B油田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1 320÷1 200×(1 200+800)×6%×(1-30%)=92.4(万元)。
C油田是专门生产高凝油的油田,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C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2 000÷2 000×(2 000+500)×6%×(1-40%)=90(万元)。